福建公佈在閩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單

2021-01-02 12:03:00來源:fjtb.gov.cn

   為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我省各地市各部門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提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優惠政策措施。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臺港澳事務辦公室匯集並向社會公佈首批225條同等待遇清單。

   同等待遇清單所涉項目集中體現在經濟、社會、文教、便利化等四個領域。其中:經濟領域133項,重點體現在權益保障、行業準入、醫療衛生、農業合作、文創旅遊、用地需求、金融服務、財稅服務、通關服務等方面;社會領域有66項,重點體現在衣食住行、就業創業、醫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務、參政議政、基層治理等方面;文教領域有17項,重點涵蓋了子女就讀、招錄招考、獎助學金、課題申報、體育活動、文教交流等方面;便利化領域有9項,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醫便利、辦證便利、醫保核銷便利等方面。

  清單全文如下:

  福建省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單

  (第一批225項)

   一、經濟領域(133項)

   (一)權益保護

   1.享有投資權、財産權、收益權、處分權

   (二)投資準入

   (1)商事登記方面

   2.在自貿區內的台資企業可申請註冊為大陸企業。

   3.可設立銀行、人身保險公司;可設立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

   4.可設立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和融資擔保等新型金融組織。

   5.全省範圍內都允許註冊包含129項營業範圍的台灣同胞個體工商戶。

   6.取得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後可申領大陸林權不動産登記證書。

   7.可註冊成立台資旅行社;台灣導遊、領隊可在閩執業。

   (2)行業準入方面

   8.台資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執行與大陸同等政策。

   9.認可台灣建築業企業資質,同等參與我省建築活動。

   10.台企發電廠可並網運行。

   11.允許投資建設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

   12.獲准申請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

   13.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我省5G網絡研發、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平臺、物聯網等新基建産業。

   14.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鐵路、公路、港航、軌道交通等交通基礎設施領域工程項目。

   15.允許台資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項目。

   16.國家鼓勵發展的台資項目可按有關規定享受進口設備免稅。

   17.台企可參與公共服務領域特許經營項目建設。

   18.鼓勵參與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固廢回收利用、園林廢棄物、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再生資源等循環經濟項目建設

   19.允許台企在境內開展發行人民幣債券業務。

   20.在閩台胞可從事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項目。

   21.台企可參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

   22.申領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公章刻製業特種行業許可證;開辦公司申請刻製公章。

   (3)醫療衛生方面

   23.可獨資合資設立醫院;允許開設個體診所、門診部。

   (4)教育方面

   24.可興辦學前教育機構、合作創辦職業院校、與大陸院校共建二級學院。

   25.可申辦成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聯合設立專業。

   (5)養老方面

   26.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

   (6)農業方面

   27.可申請台灣農民創業園、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産業園項目資金。

   28.可申請閩臺農業合作示範項目資金。

   29.可申請台資農業企業貸款貼息資金。

   30.可申請智慧園、現代果業項目資金。

   31.申請設施農業溫室大棚省級補貼項目資金。

   32.台資飼養企業可申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省級補助(含屠宰環節);申請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實驗室建設補助資金;申請生豬洗消中心建設資金。

   33.申請“兩品一標”新認定認證産品補助資金。

   34.申請農業品牌評定獎勵資金;農業品牌宣傳服務補助資金。

   35.申請創辦農民合作社;申報各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申請省級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資金。

   36.申請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項目資金。

   37.申請省種業創新與産業化工程、綠肥及有機肥示範推廣項目資金。

   38.申請縣域産業資金;申請特色優勢主導産業發展資金;申請農田建設項目資金。

   39.申請農業“五新”示範推廣資金。

   40.申請茶樹種質資源和畜禽品種保護項目資金。

   41.申請種畜禽重點疫病凈化補助資金;申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建設補助資金。

   42.申請農産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補助資金(該項政策僅扶持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43.申報省級、國家級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

   44.申請創建優質農産品標準化示範基地。

   45.申請創建國際標準農産品示範基地。

   46.申請農業機械推廣鑒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47.享受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政策、畜禽標識政策。

   48.享受新型經營主體農産品倉儲保鮮設施項目的補貼政策。

   49.申報省級示範家庭農場;申請建設省級休閒農業示範點。

   50.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51.申請入駐福建省食用農産品合格證與一品一碼追溯並行系統。

   52.參加福建省“中國農民豐收節”系列活動。

   53.參加各類國內外農産品展銷會、交易會、推介會等。

   54.申請參加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55.申請參加農村創新創業園區和孵化實訓基地的培育。

   56.申請參加福建省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的培育。

   57.申請創建國際標準農産品示範基地。

   58.參加中等職業學歷教育(非全日制);參加高素質農民培訓。

   59.申請運輸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

   60.申請肥料正式登記;申請肥料變更登記;申請肥料續展登記。

   61.申請國家二級保護農業野生植物出售、收購。

   62.申請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

   63.申請食用菌菌種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申請食用菌菌種生産經營許可證。

   64.申請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資格認定。

   65.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

   66.申請獸藥生産許可。

   67.申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産許可;申請飼料添加劑産品批准文號。

   68.申請種畜禽生産經營許可;申請培育新的畜禽品種、配套係進行中間試驗。

   69.申請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申請草種進出口。

   70.申請農藥登記初審;申請農藥生産、農藥經營許可。

   71.申請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

   72.申請國家保護農業野生植物採集。

   73.申請食用菌菌種進出口。

   74.申請出口獸藥證明。

   75.申請向國外申請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登記。

   76.申請從國(境)外引種檢疫審批。

   77.申請種畜禽遺傳材料進出口初審。

   78.申請飼料和飼料産品自由銷售證明;申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委託生産備案。

   79.申請國家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初審)。

   80.申請省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

   81.台灣獸醫師可申辦動物醫院、動物診所。

   (7)文創旅遊方面

   82.設立陸方控股演出團體。

   83.獨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84.設立合資企業從事電影后期製作服務。

   85.台企在文創旅遊展會參展或設立台灣地區展位。

   86.投資主題公園。

   87.參與中國印刷包裝企業100強評選。

   88.兩岸影視作品可在平潭開展版權交易。

   (三)要素支持

   (1)用地需求支持

   89.享受“三舊”改造用地政策。

   90.享受集約用地鼓勵類投資工業項目用地政策。

   91.享有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92.依法申請使用海域。

   93.依法辦理不動産登記。

   94.依法享受地下空間開發政策。

   95.依法享受設施農用地管理政策。

   96.依法享受利用現有工業廠房用地投資新興産業政策。

   97.國有劃撥用地經批准改變土地用途,可依法辦理出讓手續。

   (2)拓展市場支持

   98.享受內銷權支持。可參與省內各級政府採購。

   99.享受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同等參與拓內需系列活動。

   100.享受境外展費、專利申請、品牌建設、營銷服務等拓展國際市場政策扶持。

   (3)行業標準支持

   101.可設立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參與制定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大陸同類企業標準執行。

   102.台胞台企同等參評“三品一標”(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國家地理標誌集體商標)。

   (4)科技創新支持

   103.可申報或認定的科技創新平臺並享受同等待遇: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福建省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省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省級備案眾創空間,國家級大學科技園,入駐國家技術轉移海峽技術中心。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國際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國家和省級質量標桿,省製造業單項冠軍,國家級、省級智慧製造試點示範企業,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與智慧製造裝備認定,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龍頭企業,省級工業旅遊示範基地。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參與國家與省級印刷示範企業認定。

   104.可申請的科技創新項目或經費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引進和建設資助,省級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參與國家印刷業發展重點項目申報。

   (四)服務保障

   (1)金融服務

   105.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106.在閩台企申請在大陸上市同等享受上市扶持政策,台企股份制改造享受同等獎補,台企可入駐區域性股權市場股權託管掛牌展示交易。

   107.台資融資租賃公司同等享受風險補償,新設台資企業到資獎勵。

   108.在閩台資銀行可參與銀團貸款為實體經濟提供服務,可經營人民幣業務。

   109.參與鄉建鄉創項目同等享受財政補助;臺農台企生産經營項目參與特色農業保險;可申請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

   110.可註冊發行企業債。

   111.可發行外債(台企應逐筆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台資銀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全年外債額度,無需逐筆報批)。

   112.可專利質押融資、貼息及申報省知識産權優勢企業

   113.享受融資擔保服務。

   (2)財稅服務

   114.享受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設立研發中心採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人民幣利潤再投資鼓勵類項目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養老服務機構免徵增值稅,同等享受減稅降費政策。

   115.享受疫情期間普惠小微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享受新冠疫情捐贈稅前扣除政策,享受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産企業設備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享受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

   (3)口岸通關服務

   116.享受“源頭管理、口岸驗放”快速驗放模式,採信台灣進口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中歐班列通關便利。

   117.享受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粧品備案管理試點政策。

   (4)項目服務

   118.符合條件重大台資項目同等納入省重點項目管理。同等享受涉及省級協調事項重大項目專題協調服務。台資重大項目同等列入省“十四五”規劃等相關規劃。

   119.台企同等享受增産增效獎勵。

   120.可申報省重點技改項目,同等享受省級技改設備投資補助,節能技改和循環經濟項目補助,固廢回收利用循環經濟項目補助。

   121.同等享受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獎勵。

   122.可申報省“互聯網+先進製造業”重點項目,申報智慧製造樣板工廠。

   (五)地方特色措施

   (1)福州市

   123.給予台灣服務貿易龍頭企業落地獎勵,榕臺跨境物流及電商獎勵,設立總部企業獎勵,台企來榕、回台辦展等獎勵。

   124.給予水産養殖、水産加工、稻魚綜合種養示範推廣項目補助,臺創投機構落戶獎勵。

   125.對涉臺經貿展會展品實施“港館分線、港館聯動”模式。對創辦台灣進口商品專業營銷平臺給予補助。

   (2)平潭綜合實驗區

   126.認可台灣規劃、環保企業資質,備案登記後在平潭執業。

   127.在旅遊、建築、規劃、醫療、環保、教育、農業等領域採認台灣企業資質和行業標準。

   128.原産于台灣在平潭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化粧品可採用繁體中文標簽。

   129.原産于台灣六大類商品進入平潭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可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130.符合平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六大類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達所規定比例以上的台企,按規定比例減徵收企業所得稅。

   (六)同等待遇中的特殊政策

   131.台灣農民創業園內臺農台企享受財政貸款貼息支持。

   132.台資高端醫療器械在閩註冊、生産許可採取“一事一議、個案處理”辦法。

   133.大陸首創“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提供授信擔保支持。

  二、社會領域(66項)

   (一)生活方面(衣食住行)

   134.可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申請小額信用卡,使用微信等社交工具。

   135.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購買商品房首付、貸款申請享受當地同等待遇。

   136.可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台灣地區機動車和駕駛人臨時入閩行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137.婚姻自由保障,衛生防疫一視同仁,台胞喪葬給予便利。

   138.可申請有關無犯罪記錄證明。

   139.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尊重台胞意願。

   140.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個人上網實名認證。

   (二)就業創業(職業資格認證)

   141.直接採認台灣中西式烹調師、美容美發師、汽車維修工技能資格;

   142.直接採認醫師、導遊、會計師等14項台灣地區專業技術職業資格;

   143.直接比照認定52項台灣工程、農業系列相應職稱。

   144.享受全國執業獸醫考試政策。

   145.台灣文藝人才可在閩參評職稱。

   146.台灣醫師可認定大陸醫師資格。取得大陸醫師資格台胞可在閩申請執業註冊。大陸高校就讀醫學碩士台生可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147.台胞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可在閩執業。

   148.台灣醫師申請在閩短期行醫,期滿後可重新註冊。

   149.可申報我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

   150.台灣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者可在閩執業。

   151.台胞可報考事業單位。

   152.承接台青實習實訓或就業創業的企業或單位,同等享受財政獎補。

   153.台青在閩創業給予一定補貼。

   154.台灣建築師專業人才可參與鄉建鄉創“陪伴式”服務建設項目。

   155.台胞同等納入我省就業創業管理服務體系,參加就業、失業登記。

   156.台胞同等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見證補貼、技能培訓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

   157.台灣青年可參與101創業扶持計劃,參評福建青年創業獎和台灣青年“創業之星”等獎項,參加創青春福建省創新創業大賽。在閩台生可參評福建省大學生“創業之星”。

   158.台灣社工可在閩就業。

   (三)醫保社保

   159.同等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待遇,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繳交公積金、社會保險的個人賬戶餘額在離開大陸時可一次性支取。

   160.台胞子女享受同等預防接種服務,可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等“五險一金”,享受同等勞動保障待遇。

   (四)人才待遇

   161.可申報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福建省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

   162.台灣高層次人才一次性給予安家補助;可購買限價商品房。

   163.國企招聘台灣人才薪酬單列。

   164.在閩就業台胞未享受中高層次引進人才待遇,經評定為“貢獻型台灣人才”,可享受生活津貼。

   165.緊缺急需台灣高層次人才直接考核入編事業單位。

   166.可參評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選。

   167.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五)司法服務

   168.平等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含依法受理、審理、執行台胞台企各類案件。

   169.平等保障台胞台企訴訟權利,含兩岸同胞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採取兩岸司法互助途徑送達文書、調查取證,依法保障台胞台企訴訟參與權、知情權。

   170.為台胞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171.依法善意保全台胞台企財産,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

   172.對台灣被告人或服刑人同等適用緩刑、裁定假釋,就近社區矯正。

   173.保障台灣律師執業權利,支持台胞律師在律師調解室、法官工作室參與案件調解。

   174.建立台灣地區有關規定查明機制。

   (六)參政議政

   175.台胞可列席、旁聽人大政協會議,擔任市政顧問。符合條件台籍僑胞可擔任省僑聯特邀委員。

   (七)基層治理

   176.台胞可擔任事業單位管理職務。

   177.台胞可擔任國有企業管理職務。

   178.台胞可擔任村(居)、社區營造師。

   179.台胞可擔任人民陪審員、調解員、緩刑考察員、知識産權技術諮詢專家、人民法院聯絡員、監督員、仲裁員、法律顧問。

   180.台胞可加入經濟、科技、文藝類專業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與扶貧、支教、公益、社區建設等基層工作,擔任學術學科帶頭人或學校行政職務。

   (八)榮譽獲得權

   181.台胞可參評勞模、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章、優秀教師、傑出醫師、“三八”紅旗手、最美家庭、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非公有制經濟優秀建設者、榮譽市民等榮譽。

   (九)同等待遇中的特殊政策

   182.對來閩未獲聘台灣優秀畢業生,予以過渡期生活補助。

   183.對來閩工作台灣優秀畢業生予以獎補。

   184.台胞乘坐廈航飛機享受乘機優惠。

   185.在閩台胞的通訊資費享受優惠。

   186.落實台灣被告人會見權利,在不妨礙訴訟活動前提下,開庭審理期間允許台灣被告人會見其監護人、近親屬。

   187.設立服務台胞專門訴訟服務專窗,建立涉臺案件立案綠色通道。

   188.免費享有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和“涉臺巡迴檢察室”提供的司法服務。

   189.推薦台青來閩就業創業示範團隊給予獎補。

   190.平潭對就業創業台青子女就學可自由擇校且免費。

   191.台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來閩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務給予資金支持。

   192.高校、公立醫院可自主聘任台灣專業技術人才,認定其專業技術水平、聘任其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193.可參加福建省台灣青年創業公益培訓班。

   194.給予創業台青辦公場所首次裝修改造補貼。

   195.台青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放寬至福州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

   196.享有各地台胞台企服務專窗提供的服務。

   197.在平潭工作台胞涉及與台灣地區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部分予以差額補貼。

   198.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民商事糾紛台胞當事人經雙方約定,可選擇適用台灣地區具有約束力的民商事規範性文件或具有適用效力的裁判規則解決糾紛。

   199.台企信息系統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備案。

   三、文教領域(17項)

   (一)子女就讀

   200.台胞子女就近安排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可通過高考、港澳臺僑聯招考試、自主招生等不同方式報考就讀我省28所高校。台商子女可參加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二)招錄招考

   201.受聘台灣教師在臺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中小學和幼兒園聘任台籍教師的薪酬納入財政預算。

   202.引進碩士及以上台灣教師可直接考核入編。

   203.台灣教師可來閩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資格,完成資格認定後從事相關教學工作。

   204.台胞可進入我省文藝院團工作。

   (三)獎助學金、助學貸款

   205.在閩台生同等申報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

   (四)學歷認證

   206.全部採認台灣所有高校學歷。

   (五)課題申報、體育活動

   207.台胞可申報國家和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省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參加我省承辦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

   (六)文教交流活動

   208.台胞可參加宗教及民間信仰交流活動。海外台籍僑胞可應邀參加省內僑界交流活動。

   (七)特殊政策

   209.台胞子女可依據國家政策規定享受中考高考加分待遇。

   210.台商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安排優質學校。

   211.高校就讀台生每人發放一次性入學助學金。

   212.支持高校聘用台灣全職教師。

   213.聘台灣社工財政每人每年給予補助。

   214.支持在閩醫療機構優先聘用台灣醫師。

   215.省級三支一扶設置台胞專崗,在原有待遇上給予更多支持。

   216.省內部分公園、旅遊景點等給予台胞優惠支持。

   四、便利化領域(9項)

   217.對台胞外匯管理便利化。台胞台企可開展人民幣存款、匯款、現鈔兌換等業務。

   218.銀行機構在台胞聚集區設立業務辦理綠色窗口,建行開設台胞專屬“麒麟卡”借記卡。

   219.卡式台胞證自助發證。辦理台胞證、居住證同城受理可快遞到人。急需出境台胞提供綠色通道,可即時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持台胞證/台灣居民居住證入住酒店賓館,乘飛機動車。

   220.台胞可使用網約車、網上預約就醫、在線應聘,使用淘寶、京東、支付寶等網購APP。

   221.台胞可在銀行開戶。辦理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務。

   222.來閩台胞可申領臨時駕駛許可,不用考試直接核發,最長一年。換領大陸駕駛證現場預約,隨到隨考,合格當場核發。

   223.針對95小項職業資格,台胞持台灣地區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經採信後可在平潭執業。

   224.可在台胞醫保服務中心為台胞核銷健保提供便利。

   225.簡化台胞辦理訴訟委託授權手續,可網絡立案、跨域立案、在線訴訟。

編輯:李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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