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聯合發文:社區疫情防控不得“一封了之”

2020-04-17 08:19:00來源:央視網

  記者16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聯合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與服務工作精準化精細化指導方案》,強調不得採取對社區管理“一封了之”、對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對外來人口“一拒了之”等簡單化防控手段。

  按照方案“低風險地區和未發現病例社區”“中風險地區和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社區”“高風險地區和傳播疫情社區”的劃分,低風險地區和未發現病例社區應加強對入境人員及返回人員的管理,非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如持有健康證明,且乘坐“點對點”特定交通工具到達的,可不再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同時,低風險地區和未發現病例社區應解除社區封閉式管理措施,允許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恢復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服務站點開放,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快遞員、配送員準入機制。

  中風險地區和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社區應合理確定防控管理場所和人員,實施針對性防控措施,加強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和返回社區的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的管理。

  中風險地區和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社區應完善社區封閉式管理措施,完善社區人員和車輛分類機制,確保復工復産人員和車輛正常出入。暫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服務站點開放,採取設立社區生活物資集中銷售(配送)點等措施確保社區居民生活物資充足供應。

  根據方案要求,高風險地區和傳播疫情社區應嚴格落實社區管控措施並限制人員聚集,嚴格社區封閉式管理要求,依法限制或禁止社區人員和車輛出入,特殊情況應協調應急車輛並做好消毒工作。做好社區居民生活物資集中採購和供應工作,組織社區服務機構或志願者進行統一配送。

  方案強調,推進社區防控工作要依法有序進行,各地應探索建立過度防控行為警示通報機制,不得提出超出分區分級社區防控工作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以疫情防控為名侵害群眾人身權利、財産權利和合法權益。同時,應加強社區防控工作人文關懷,及時制止並引導消除歧視性言行。

編輯:張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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