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判處非法管有烈性爆炸品的“港獨”組織成員監禁12年

2021-04-25 08:49:00來源:新華網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23日宣佈,以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並故意危害生命或損害財産的罪名,判處“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監禁12年。

  香港警方2019年7月20日在荃灣一座工廠大廈內查獲大量TATP烈性炸藥並逮捕盧溢燊等三人。該案件于2019年7月22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開庭審理,盧溢燊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

  控方表示,警方當時查獲大量TATP烈性炸藥,初步估計重1.5公斤,性質極不穩定;同時在倉庫內查獲兩把長刀、十支燃燒彈、一包鐵珠、頭盔、面罩、鏹水(腐蝕液)等,懷疑部分是用來製作TATP炸彈的原材料。

  高等法院主審法官認為,盧溢燊負責租用該工業大廈涉案房間以及其他行為顯示他是該案的主要策劃者;從警方在涉案房間及其家中搜獲其他攻擊性武器、宣揚“港獨”的書籍以及分裂國家的政治傳單可見,被告人意圖顛覆特區政府並宣揚“港獨”。

  TATP中文化學名稱是“三過氧化三丙酮”,是國際恐怖分子常用的一種炸藥。主審法官引用專家證供表示,本案中的爆炸品TATP比常見的TNT炸藥潛在危險性更高,TNT炸藥需要引爆,而TATP可以自爆,甚至人體産生的靜電也可引發其爆炸,對公眾構成更大危險。

  高等法院的判決公佈後,香港警方對這一判決表示歡迎。警方強調,該案中查獲的炸藥可造成大量傷亡,希望這一判決可以向公眾傳遞社會不接受也不容忍暴力的信息。

  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夕,“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宣佈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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