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鐵了心阻擋兩岸關係發展

2020-01-02 17:18:00來源:華夏經緯網

  作者 楊澤軍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南京大學台研所教授

  12月31日,民進黨當局在2019年的最後一天,要求該黨“立法院”黨團全力動員,強行三讀通過所謂“反滲透法”。民進黨當局不顧台灣民眾的強烈反對,不惜激起島內社會的強烈反彈,倒行逆施、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堅持通過這一人人喊打的惡法,無疑是鐵了心地阻擋兩岸關係發展,將使得低迷、緊張的兩岸關係雪上加霜。

  2016年蔡英文上臺、民進黨重新執政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不接受“兩岸一中”的核心內涵,利用掌握的行政權力及“國會”優勢,大肆“去中國化”,在教育、文化領域動作頻頻,竭力設法割斷兩岸的文化與歷史連結,加快“漸進式台獨”步伐,兩岸關係遭到重創,政治基礎不復存在,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關係形成的60年來“最佳時期”蕩然無存,雙方關係出現大逆轉,難以為繼,台海局勢風雲激蕩、高危緊繃。現今民進黨當局又強推一系列惡法,特別是這次通過的所謂“反滲透法”,對兩岸關係傷害至深且巨。該惡法雖短短僅有12條,內容含糊不清,可其危害極大,正是這種含糊不清、似是而非,如其中所指的“境外敵對勢力”及“滲透來源”等,空泛含糊,並無明確指向,這恐怕也是民進黨當局故意為之,是之所希望的效果,一如先前竭力推動的“中共代理人法”,對“中共代理人”的定性模糊、彈性,沒有明確標準,讓人不知所措,是不是“中共代理人”,是否影響台島“安全”與“社會安定”,均是由民進黨當局説了算,這正是惡法的核心要害之處。

  如此一來,民進黨當局可以根據惡法任意操弄,順者昌、逆者亡,隨心所欲地想辦誰就辦誰。惡法規定,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從事“選罷法”中各項競選活動,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據此,民進黨當局可根據惡法對相關人士、社會團體、政黨等亂扣帽子、亂打棍子,羅織罪名,給予懲法。有島內媒體擔心,以所謂“反滲透法”的規定,幾乎所有大陸機構組織,媒體與學校等,都可被解釋為“滲透來源”,而任何與上述大陸機構和組織打交道的台灣民眾,都可能被民進黨當局羅織罪名,而在大陸的台商、台生、臺屬,甚至每年赴大陸的幾百萬台灣遊客,只要民進黨當局願意,他們隨時面臨觸法犯罪的指控,會遭到罰款及坐牢的嚴厲懲處。

  可見,這是民進黨當局的一貫手法。先前的“中共代理人法”也好,剛剛通過的“反滲透法”也罷,就是要讓民進黨當局根據需要可隨意將那些熱衷於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人士、團體、政黨,甚至是有意在大陸工作生活的民眾定罪下獄,或是罰得傾家蕩産,惡法完全是民進黨當局阻撓兩岸關係發展的御用工具。

  民進黨當局隨意的打壓、恐嚇甚至是懲罰有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民眾及政黨、團體,極易在島內營造“綠色恐怖”,形成“寒蟬效應”,從而達到阻撓兩岸關係的目的。在這種高壓政策下,為避免被調查、罰款,甚至是坐牢,一般的民眾、社會團體甚至是政黨,自是無可奈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惡法”面前望而怯步,與其讓民進黨當局肆意污衊、打壓,被“反滲透法”騷擾、罰款,甚至是定罪下獄,則不得不無奈放棄在兩岸關係方面的積極作為,以避免遭到民進黨當局的刻意打壓,這對原本低迷的兩岸關係無疑是雪上加霜,是民進黨推動“反滲透法”的用心所在。

  多行不義必自斃,民進黨當局逆潮流而動,炮製“反滲透法”等惡法,企圖阻撓兩岸關係的正常發展,如此做法是註定要失敗的。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兩岸關係發展的潮流不可逆轉,一切試圖阻撓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力量,都將碰得頭破血流。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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