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詳解惠及台企13條措施:歡迎分享大陸機遇

2019-12-12 15:26:00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務院台辦1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解讀惠臺措施,重點就《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中涉及為台資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進行詳細解讀。

  這13條惠臺措施包括台企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民航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等政策,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建設等。

  國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答問時表示,大陸5G市場前景廣闊,兩岸企業已經在標準制定、技術試驗等方面有很好的合作基礎。“26條措施”中包含支持台資企業參與大陸5G發展的措施,就是希望兩岸企業能夠著眼長遠,堅定信心,繼續秉持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共同構建全球化的5G産業鏈,促進全球移動通信産業健康發展。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副司長鄭持平表示,大陸仍是台商最具投資價值的市場。大陸對台資企業參與重大裝備發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等一視同仁、同等對待。目前,已有台資企業先行一步,積極參與其中,享受到增值稅全額退還等政策優惠。

  1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講話時明確提出“行業標準要共通”。對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創新司副司長李玉冰指出,台資企業在參與國家標準制定方面與大陸企業享有同等待遇。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將依據《標準化法》的相關要求,積極完善標準制訂各項管理制度,保障台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大陸的各類標準化活動,增進技術交流、促進質量提升、實現産業發展。

  她還表示,大陸在制訂和修訂行業領域標準方面具廣闊市場優勢,台資企業在部分産業領域有豐富技術積累,雙方合作有助於提升兩岸企業在標準領域的話語權,增強競爭力。

  科技部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徐捷説,鼓勵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是為了進一步為兩岸科技企業構建良好的成長生態,為兩岸青年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促進兩岸先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培育兩岸經濟發展新動能。

  12月3日,大陸正式出臺《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這意味著在大陸就業、居住、就讀的台胞可以和大陸居民一樣,享受國家提供的相關福利。

  她表示,《暫行辦法》對在大陸參保台胞實現了全覆蓋。不但適用於單位就業、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等多種形式的就業台胞,而且適用於在大陸居住的未就業台胞,以及在大陸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對在大陸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台胞,大陸各級財政都將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財政補助,保障參保台胞的社會保障水平。

  針對民進黨稱大陸此時出臺“26條措施”,有企圖干涉台灣地區選舉之嫌。朱鳳蓮指出,大陸從來都不介入台灣地區選舉。她強調,大陸制定“26條措施”過程中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認真聽取台胞台企訴求。這些措施究竟是所謂宣示意義,還是實質突破,就讓事實來説話。

  發佈會結束前,朱鳳蓮介紹,將於12月25日舉行的發佈會繼續邀請相關部委負責人解答“26條措施”中涉及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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