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不是法治“盲區”(金臺銳評)

2021-06-03 14:19:00來源:人民日報

  日前,某快遞公司被查涉嫌違規運送“寵物盲盒”,所郵寄的動物被查時大多已奄奄一息。此事引發熱議,“盲盒”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不少人呼籲要對其加強監管,不能讓“盲盒”成為法治“盲區”。

  “盲盒”因其本身的趣味性,受到一些年輕消費者追捧。“盲盒”産品涉及領域已經從最初的玩具擴展到餐飲、美粧、文具、圖書、文創等行業。

  然而,商家虛假宣傳、過度營銷、“盲盒”商品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時有發生。有的“盲盒”賣的是“三無”産品,沒有生産日期、質量合格證,存在各種質量瑕疵;有的“盲盒”內容與宣傳不符,裏面裝的是假名牌、山寨品或二次銷售品;有的“盲盒”利用誇大宣傳,誘導未成年人反復購買,曾有小學生為買到只有1%概率的商品,將上百個“盲盒”全部買下;有的“盲盒”內容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如近期在網絡上引發熱議的網購寵物活體“盲盒”。

  可見,法治手段不能缺位,任何一種營銷方式都需要完備的制度來規範,用更科學的手段來治理。相關部門要落實監管職責,確保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比如近期備受關注的“寵物盲盒”,其售賣就可能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有的“盲盒”商家會承諾,“保證盒子內每一款産品售價大於等於一定價格”,但實際上購買到的商品卻低於承諾的價格,此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相關部門也應及時制定和完善監管規則,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盲盒”本身雖“不透明”,但産品及營銷模式必須透明。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從“盲盒”産品質量到銷售方式再到抽取概率,均應保障公開透明。

  類似于“盲盒”等新的營銷方式的良性發展有賴於經營者自覺遵守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産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確保經營活動合法合規。

  同時要引導消費者認識到“盲盒”具有不確定性,認清並防範商家營銷的套路,切勿跟風與攀比;結合自身經濟能力、消費需求和興趣愛好等,量力而行、理性消費。當消費者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向監管部門舉報求助。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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