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等10被告當庭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2021-05-18 11:15:00來源:新華網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等10人涉嫌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17日在香港特區區域法院開審。10名被告各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吳文遠及蔡耀昌兩名被告還分別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涉及2019年10月1日發生於港島區的遊行。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10人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組織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此外,首4名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還被控于2019年9月30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4人17日也全部承認控罪。2019年9月30日,這4人在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一項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法庭定於5月28日判刑。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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