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8日表示,根據保安局資料,自2019年6月9日至2021年2月28日,警方在“修例風波”中共拘捕10242人,其中2521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約720人被控暴動罪,其餘人被控非法集結、縱火、侮辱國旗等罪行。
律政司當日回復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在涉及司法程序的2521人中,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614人被定罪、261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4人因藐視法庭經民事程序被處罰。另外,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在審訊後被判無罪釋放,其餘人司法程序仍在進行。
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當日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26名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修例風波”非法活動被捕,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全部人員已被停職。
編輯: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