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實"26條" "第一家園"先行推出移動通信資費優惠

2019-12-17 13:49:00來源:你好台灣網

  你好台灣網福州12月17日消息 (記者呂貝娜)12月17日上午,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基礎電信企業舉辦貫徹落實“26條措施”移動通信資費優惠試點政策説明會,向公眾説明落實“26條措施”中的第17條“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的具體情況和“兩岸一家親”移動通信資費優惠服務的辦理方案。

福建省貫徹落實“26條措施” 移動通信資費優惠試點政策説明會(你好台灣網 圖)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長張麗娟女士表示,福建省信息通信業認真貫徹落實“26條措施”,對其中的“第17條措施”進行了具體細化,率先提出了“兩岸一家親”移動通信資費優惠試點方案。在閩台胞的移動通信資費在現行大陸手機用戶撥打台灣電話、從大陸漫遊至台灣後撥打電話和從大陸漫遊至台灣後手機上網流量資費價格的基礎上進行折扣。該資費優惠試點政策旨在專門為在閩台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其在福建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環境。

  據了解,持有在福建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自12月20日起可以通過企業服務熱線如聯通“10010”進行預登記,或登錄聯通公司網上營業廳查詢。2020年1月1日起,即可在中國電信福建公司、中國移動福建公司、中國聯通福建省分公司指定的福建省內實體營業廳辦理移動通信資費優惠。辦理後,大陸手機用戶撥打台灣電話在現行標準資費的基礎上按3折優惠;從大陸漫遊至台灣時,撥回大陸電話、撥打台灣電話,接聽電話均在現行標準資費基礎上按3折優惠;從大陸漫遊至台灣時,手機上網流量按現行資費標準執行單價和單日封頂值5折優惠。

  這項“好慷”方案暫定一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辦理優惠的在閩台胞自辦理之日起享有連續12個月的移動通信資費優惠。如果實在試點優惠最後一天2020年12月31日辦理,則在2021年12日30日24時前均按此資費優惠方案計費。

  中國電信福建分公司副總經理王志芳在説明會上表示,作為運營商之一,將積極組織骨幹人員對相關系統進行軟硬體升級改造,同時對全省相關崗位人員進行綜合培訓,全面保障售前售中售後服務,確保優惠服務落到實處。

  中國聯通福建省分公司副總經理張毅表示,聯通公司為台灣同胞提供優質服務,目前在各個區縣均已確保至少一家實體營業網點可辦理“兩岸一家親”優惠資費。在閩台胞預約辦理服務,客服人員會記錄用戶聯絡方式,同時下發短信告知用戶就近辦理地址。

  中國移動福建公司副總經理尹壯志表示,“兩岸一家親”資費優惠服務自台胞用戶辦理生效之日起優惠一年,後續會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安排。移動公司會給予台灣同胞最優惠政策,加快推進兩岸基礎設施的合作聯通建設,為在閩台胞提供親如家人的通信服務貢獻企業力量。

  張麗娟表示,話音和流量是當前通信消費領域的基本支出項目。該方案係福建專屬試點,是各通信集團公司賦予福建省特殊的資費政策,“要在對臺工作中貫徹好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試點方案較大幅度地降低了在閩台胞撥打台灣電話的移動通信資費,更好地讓在閩工作和生活的同胞們更加舒心地與親人溝通交流。”福建省信息通信業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對台企台胞的通信便利化舉措,讓廣大台企台胞共享信息通信業發展成果。

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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