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支招如何讓電子煙告別野蠻生長

2020-11-04 08:05:00來源:法治日報

  

  對話人

  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 姜 垣

  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 張建樞

  《法制日報》記者 趙 麗

  《法制日報》實習生 趙心儀

  記者:如今,電子煙不僅進駐了商場、KTV、酒吧等場所,更是佔領了朋友圈、微博和網絡廣告等宣傳領地。清華大學公共健康與技術監管研究課題組最近發佈的《電子煙産業監管狀況報告》(2019)揭示,電子煙零售網站的營銷話術中,有95%的話術將電子煙與健康、乾淨聯絡到一起,89%的網店會宣傳和健康有關的益處。

  姜垣:電子煙雖然是低害的但不是安全的,不應該向未成年人銷售,並且應禁止在網上銷售。目前做得比較好的是杭州、深圳,這些城市明文規定禁止在禁煙場所吸電子煙。電子煙的監管如今是空白的。

  張建樞:現在電子煙的廣告宣傳有些氾濫成災,零污染、無危害等都是誇大宣傳,其實科學研究已經證明,電子煙排出的二手氣溶膠中含有很多有害化合物,像丙三醇、甲醛、重金屬等,甚至比傳統捲煙排出的有害物還多,所以我們認為它是不安全的,這種宣傳是具有欺騙性的。

  記者:最令人擔憂的是,並非戒不了煙的煙民從傳統煙草轉向電子煙,而是本來不在煙民之列的人,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在以新奇、無害、時尚為賣點的營銷宣傳下,成為“電子煙民”。

  姜垣:官方有一個數據是中國電子煙民佔總人數的0.9%,這個率值聽起來比歐美國家都低,但中國人口數量的基數大,相當於有千萬人在吸電子煙,有可能是世界上比較大的市場。另外,從增長趨勢來看是很快的,聽説的人越來越多,嘗試使用的人也越來越多。

  張建樞:不少電子煙的廣告宣傳中帶有的酷炫、時尚、芳香等元素對青少年的誘惑力特別大,互聯網甚至音樂會上都能看到電子煙的廣告,商場裏也有電子煙的體驗店,應該儘快對電子煙進行監管。

  記者:我國對於電子煙的監管工作正在逐步推進。一些地方陸續開始對電子煙作出明確定義,將其納入“煙草製品”範疇。10月1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開始實施,其中明確電子煙是指汽化並向使用者的肺部輸送由尼古丁(或者無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學物質組成的混合物的一種裝置,屬於煙草製品。

  張建樞:國家應該儘快出臺對電子煙進行監控的規範性文件,因為首先電子煙的生産就是特別混亂的,沒有統一標準,生産出來的物質到底是什麼都不標明,這就具有很大危險性。美國最近就發生了嚴重的電子煙損害事件,很多人急性肺損傷,這個事件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對電子煙的監管,首先是在生産環節,然後是銷售、廣告宣傳、促銷手段等都應該進行嚴格管控。

  記者:有人提出,關於電子煙的監管主體,若將電子煙納入捲煙製品監管,那麼按照當前煙草製品監管體制,全國只有中國煙草總公司才可以生産和銷售,大量電子煙企業也就失去了生産和銷售的權利。您如何看待這種博弈?如何有效納入監管體系?

  張建樞:這也是我認為應該把電子煙納入煙草管理中的原因,如果這樣做了,現在對於傳統煙的法律條規就都適用於電子煙了。比如,煙草是不允許在互聯網上做廣告的,如果將電子煙納入煙草管控,自然也不允許在互聯網上做廣告以及銷售了,並且不允許打戶外廣告、公共場所室內環境下不允許吸煙等,這對青少年來説也有保護作用。這樣,現有的煙草規定就都可以適用了,電子煙、傳統煙是同等對待的。

  從監管主體來説,應該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管。但從可行性來説,目前在沒有人有精力、能力管的情況下,交給煙草專賣部門也是可以的。據我了解,衛生健康委對於煙草的管控不像煙草專賣那樣成系統,必須有強大的技術設備支持。總的來説,有人管總比沒人管強。

  記者:對於監管政策的走向,不少業內人士表現得相對樂觀,認為煙油質量的把控、防止未成年人接觸電子煙,都依賴市場規範和監管,他們希望國家標準儘快出來,這樣能以標準來衡量市面上的産品是否符合規格,一些不符合規格的産品就會被市場淘汰。

  張建樞:我和電子煙生産的廠家也都進行過座談,他們也表示現在亂象橫生的狀態是不正常的,屬於早期現象,需要監管是肯定的,他們認為是好事,有標準了就照標準做。死掉一批生産商是正常的,不可能像現在這樣任何主體都能隨便生産電子煙,現在的生産廠家太多太混亂了。有標準總比沒標準好,對於生産廠家來説,如果有規範標準,那就照著這個方向去生産。完全禁止是不現實的,應該加強管理。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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