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務院新聞辦昨天(6月8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已于近日印發。這也是國務院未成年人領導小組成立以後制發的第一個文件,《意見》強調要鞏固和強化家庭監護的主體責任,完善家庭監護支持政策。
《意見》圍繞《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法律條款的細化、實化,從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等六個方面對未成年人保護提出了25條工作要求。
在強化家庭責任方面,《意見》要求推動構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被委託人每年提供不少於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及人民法院審理家事案件時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要對當事人進行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家庭教育指導。
完善家庭監護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探索對依法收養孤兒和殘疾兒童、非生父母履行監護權的家庭實施公共服務優惠。
村(居)民委員會等發現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監護責任時,要督促其履行監護職責。對於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要依法處置。
編輯: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