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落實長江保護法:築生態屏障 讓水清岸美

2021-03-17 08:28:00來源:人民日報

  重慶落實長江保護法

  築生態屏障 讓水清岸美(會後探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核心閱讀

  3月1日,我國第一部全流域的專門法——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隨著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不斷加強與完善,長江的保護力度也將越來越大。

  地處長江上遊的重慶,近年來強化“上遊意識”、擔起“上遊責任”,通過完善地方立法,努力呵護一江碧水。

  全國兩會期間,如何落實長江保護法,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地處長江上遊的重慶,近年來強化“上遊意識”、擔起“上遊責任”,不斷完善地方立法,建立保護長江的長效機制。截至2020年底,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為優,42個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首次達到100%,較2015年上升14.3個百分點。

  修復治理長江岸線,做好禁捕退捕工作

  日前,漫步重慶萬州區長江大橋北橋頭,草青樹綠,一派鬱鬱蔥蔥的景象。這裡,曾是一家化工廠。為了保護長江,萬州區關停了這家工廠,並實施了廠區土壤修復治理工程,共修復土壤5萬餘立方米。2015年以來,萬州區未新增1家化工企業,並關停了長江岸線1公里範圍內的化工企業。

  為落實長江十年禁漁,2020年,萬州區組建護漁隊,在解決漁民生計問題的同時,引導大家參與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保護。

  “長江保護法正式實施前,我們就已經嚴格對標,力爭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讓母親河更加清澈。”萬州區生態環境局負責人説,2020年,長江幹流萬州段水質保持優良,總體穩定在Ⅱ類,主要次級河流地表水水質達標率達100%。

  為保護長江,重慶出臺了《關於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意見》《重慶市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劃》《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江津區法院在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慶段建立司法救助中心,鋪設人工魚巢為魚類提供繁殖場所,對受傷魚類進行救助。

  開展系統治理,努力實現長江干支流水清岸美

  為落實長江保護法,重慶各地各部門展開了積極行動。3月1日,長江保護法正式實施當天,奉節縣農委在朱衣河、梅溪河沿線開展巡查,張貼禁漁宣傳海報、禁漁期通告等;重慶市檢察院與市河長辦簽署《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雙方同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線索雙向移送、聯合巡查、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等多項工作機制。據重慶市檢察院檢察五部副主任彭勁榮介紹,重慶市檢察院正在指導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在同級河長辦設立派駐檢察聯絡室。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表示,該局正在積極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依法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調整劃分,有序推進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切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從今年起,重慶將用10年時間完成營造林任務315萬畝。”重慶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該局正在編制《長江重慶段“兩岸青山千里林帶”規劃建設實施方案》,規劃範圍為長江幹流及三峽庫區回水區,涉及28個區縣。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重慶將繼續開展水域清漂保潔“大掃除”行動,根據季節對水域環境的不同影響,分類施策、妥善應對,重點解決春秋季節河流漂浮物增多、洪汛期和蓄水期漂浮垃圾量大、易聚集等突出問題,努力實現長江干支流常年水清岸美。

  將做好地方立法制度設計,建立相關長效機制

  要更好地落實長江保護法,必須完善地方立法。2月26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長江保護法實施座談會。

  “我們將持續推進涉及長江保護的地方立法。”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鄧炳國表示,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持續推進涉及長江保護的地方立法,及時修改和廢止與上位法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規定;並在鄉村振興促進條例、漁業法實施辦法、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立法修法中,做好地方立法制度設計。

  下一步,重慶市將啟動《重慶市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市三峽水庫管理條例》的制定工作,加快推進《化工園區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地方標準的修訂工作。

  立法先行,司法也正在強化。據重慶市高院負責人介紹,近日,該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長江十年禁漁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全面追究生態環境損害法律責任,並建立跨區域協調聯動機制。《意見》明確,全市法院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生態環境,依法嚴懲非法捕撈等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各類違法犯罪,切實發揮刑事審判懲戒、震懾、預防等功能;還要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制度重要作用,依法審理涉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和非法捕撈刑事案件附帶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

  在重慶,保護長江的力度在不斷加大。重慶市委關於制定重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出,要築牢長江上遊重要生態屏障,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強化“上遊意識”、擔起“上遊責任”,保護好長江母親河。

  本報記者 劉新吾

編輯:魏倩

相關新聞

要聞

更多

評論

更多

獨家

更多

視頻

更多

專題

更多

活動

更多

漫説

更多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港澳臺節目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