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

2020-08-21 08:03:00來源:法治日報

  針對當前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存在的短板弱項,近日國家發改委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印發了《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於補齊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缺口,推動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意義重大。

  46個城市為突破口

  針對目前我國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項,《實施方案》進行了深入系統的分析,針對長期以來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重點任務和建設方案。

  在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構建方面,《實施方案》率先以《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明確的46個重點城市為突破口,著力推進重點城市分類收集運輸體系建設,要求到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隨後再考慮以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態文明試驗區等有條件區域為重點,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在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方面,《實施方案》合理考慮規模化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要求,以生活垃圾日清運量300噸為限,分類推進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在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大力推行垃圾焚燒發電,要求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

  在垃圾焚燒處理能力提升方面,《實施方案》鼓勵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區範圍內的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和有色煙羽治理,主要考慮這些區域垃圾焚燒設施離居民生活中心較近,開展相關改造治理可以減少煙氣排放産生的視覺影響,逐步提升居民對垃圾焚燒設施的接受度。

  在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方面,垃圾填埋設施是生活垃圾處理必須具備的保障設施,也是焚燒産物無害化處置的最終途徑。《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摸清垃圾填埋場剩餘庫容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填埋場建設。對於地級以上城市以及具備焚燒處理能力的縣(市、區),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場,現有填埋場作為應急保障設施使用;對於暫不具備建設焚燒處理能力的地區,《實施方案》也明確可以合理規劃建設符合標準的生活垃圾填埋場。

  在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方面,針對廚余垃圾處理面臨的分類收集和消納途徑等具體問題,《實施方案》對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出了穩步推進的要求,要求各地在出臺垃圾分類法規和對廚余垃圾處理提出明確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填埋處理能力不足

  雖然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較大成效,但是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仍存在突出問題。據住建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機制方面還存在以下四點主要問題:

  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設施缺口嚴重。整體來看,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系統仍不完善,普遍存在混收混運現象,許多城市分類收運設施難以滿足生活垃圾清運量及分類情況要求,收集運輸體系與居民分類投放需求不匹配,尚不能做到有效分類收集轉運。多數縣城還沒有條件實行有效的分類收集轉運,建制鎮基本不具備分類收集轉運能力。

  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有待提升。考慮到長期環保達標及管理等因素,垃圾填埋處理的綜合成本已超過焚燒處理,未來需要大力發展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不到50%、縣城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不到20%,仍有70多個城市、1400余個縣焚燒處理能力有缺口。此外,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能力嚴重不足,早期建設的焚燒設施急需進行提標改造,大多數縣城生活垃圾清運量小于300噸/日,難以建設規模化垃圾焚燒發電設施,需要發展小型垃圾焚燒處理設施。

  生活垃圾填埋處理能力仍然不足。我國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剩餘庫容底數不清,已建生活垃圾填埋場多數已達到使用年限,面臨封場,垃圾焚燒後灰渣處置也存在填埋需求,用於應急和兜底保障的新建填埋場又因選址困難,難以落地建設。同時,垃圾填埋場還面臨滲濾液、填埋氣收集處理等難題,環境污染風險較高。

  廚余垃圾終端分類處理渠道不暢。廚余垃圾是城鎮生活垃圾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廚余垃圾分類和處理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但由於分選難度大、投資成本高等原因,廚余垃圾處理項目落地困難,目前尚未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廚余垃圾處理模式。同時,廚余垃圾處理後的肥料消納途徑也存在障礙,進一步制約了廚余垃圾無害化處理。

  基礎設施仍存明顯短板

  “十三五”以來,我國相繼出臺了《“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關於加快推進部分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等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垃圾分類處理政策制度體系。

  在國家相關部門的大力推動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各地持續加大資金投入,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9年底,全國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約99.2%,比“十三五”初提高5個百分點,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佔無害化處理能力比例近50%,比“十三五”初提高近10個百分點。

  因此近年來我國生活垃圾分類效果初顯。自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以來,以北京、上海為代表的城市率先頒布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垃圾分類主要目標和工作任務,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明確的46個重點城市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平均覆蓋率已達到69.1%。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王燦髮指出,目前垃圾分類的基礎設施仍存在明顯短板,相關法律法規也亟待建立。據了解,目前,國家層面專門的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尚屬空白,相關規定散見於其他法律法規中,系統性不強,且以鼓勵、倡導為主,剛性約束力偏弱。為此,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的法律體系顯得非常必要。(本報記者 萬靜)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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