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網絡“高薪招聘”成為青年運毒陷阱

2020-07-10 08:59:00來源:中國青年報

  26歲的張長林正在等待二審判決。2019年7月25日,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運輸毒品罪數罪並罰,判處張長林死刑。張長林不服,提起上訴。

  兩年前,張長林還是江蘇某知名高校計算機科學和技術專業的在校大學生。在同學眼裏,擔任學生幹部、學習認真,多次獲得獎學金的張長林,“優秀,愛好廣泛,熱心公益”,“還會編一些小程序賺取生活費”。

  然而,自從張長林交上女朋友後,花費增多。為了滿足女友想買名牌包的願望,他在多家不正規網絡平臺貸款,最終窟窿越來越大。

  為還清債務,張長林在網絡上認識了招募運毒人員的“網友”,成為其代理人,在網上招募人員運輸毒品。2018年5月13日,張長林與他招募的兩人,從西安來到昆明,在昆明一小區準備找“下線”出貨,警方在雲南曲靖勝境關將其抓獲,查獲毒品海洛因10495.7克。

  “近年來,網絡販毒活動突出,犯罪集團利用境外特殊的區域和社會環境,通過網絡招募運輸毒品的人員,其中,參與運毒的年輕人日益增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沈曙昆説。

  虛假信息誘騙大批中國公民到境外運毒

  兩年前,22歲的張久朋被朋友楊躍樂騙到緬甸小動拉,從此開始了噩夢般的生活。

  那是2018年2月初,張久朋和楊躍樂通過網絡招募,經人安排,一路乘飛機、汽車到達雲南,從西雙版納州邊境偷渡到緬甸小動拉。當天,他們的手機和身份證被人收走,並被幾個陌生人看守了起來。第二天,楊躍樂吞食毒品海洛因後離開。張久朋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卻無法脫身。他不知道,兩天后即2月6日,楊躍樂在昆明一家商務酒店被民警抓獲,從體內排出毒品海洛因81顆,共402.3克。

  楊躍樂失去聯絡後,看守張久朋的人認為楊躍樂吞了他們的貨,要張久朋賠錢。張久朋給父親、親戚、同事打電話,都沒有要到錢和借到錢。2月6日晚,3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用車將他帶到山上捆綁在一棵大樹上暴打,並用柴刀砍斷他的左手小拇指,拍下視頻發給他遠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的父親,要求他父親把10萬元打到他們的賬戶上。

  張久朋的父親以湊錢為藉口拖延時間,向派出所報了警。在山上等到第二天中午沒拿到錢的幾個人,挖坑將張久朋埋了起來,錄下的視頻發給張久朋的父親。備受折磨的張久朋懇求與幕後的“大姐”通話,表示願意為“大姐”做牛做馬,把錢還上。眼看張久朋窒息暈了過去,幾人把他刨了出來送到醫院,把砍斷的手指縫合好後帶他回到小動拉。

  此後,張久朋就成為了“大姐”的“小弟”,剛開始是削蘿蔔,削好後拿給其他人練習吞食;之後,他參與了在QQ兼職群的招募並看守被誘騙到緬甸小動拉運輸毒品的人員。在這個團夥裏,年齡最小的張久朋常常因為做錯事或説錯話被毆打,他一直在找機會逃離。

  2018年5月的一天,他與兩名被騙來運毒的人一起離開緬甸,一路輾轉回到老家。同年11月9日下午,張久朋在北京一網吧被警方抓獲。

  張久朋所稱的“大姐”,是貴州省都勻市人、現年51歲的劉永萍。2018年年初,劉永萍偷渡到緬甸小動拉,在賭場裏認識了比她大一歲的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謀縣人邱梅,她比劉永萍較早偷渡到緬甸小動拉,靠賭場的洗碼費、返點費生活。賭輸了錢的邱梅向劉永萍借,借來的錢又賭輸。在劉永萍的提議下,邱梅向親戚朋友借了2萬元人民幣,兩人開始合夥做毒品生意。她們購買毒品,聯絡毒品買家,安排毒品運輸路線,招募糾集人員,每筆交易成功後利潤一人一半。劉永萍對團夥內部人員的“獎勵”方法是:“網上招募一人得3000元”,“招募來的人吞服毒品並帶毒品成功,可再得1000元”;對成功帶毒入境到國內的人員給予1萬元報酬。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8年年初至2018年6月,劉永萍等1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在QQ、微信、貼吧等社交平臺發佈“高薪招聘”“帶貨快速賺錢”等虛假信息,組織、招募、誘騙大批中國公民經西雙版納州打洛、動龍邊境小鎮偷渡至緬甸小動拉、南板,從事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犯罪22起,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達31人,查獲毒品海洛因7128.428克、甲基苯丙胺7714.33克。

  據法院審理查明,就在劉永萍大肆招募運毒人員的同時,在與雲南臨滄市滄源縣接壤的緬甸南鄧特區,因在四川老家昭覺縣新城鎮賭博欠債,2018年年初偷渡至緬甸躲債,31歲的石扎阿發也糾集9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同樣的方式,先後誘騙52名中國公民偷越國境,脅迫實施走私、運輸毒品犯罪13起,被繳獲毒品海洛因12768.44克。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雪松指出,這些犯罪集團長期依託境外特殊環境,多次組織多人偷越國境後又走私運輸毒品入境,且部分毒品已流入社會,嚴重違反了國家毒品管制規定、擾亂國家邊境管理秩序,對人民群眾人身安全造成極大威脅,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今年5月6日和5月13日,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被告人石扎阿發、劉永萍、邱梅分別犯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偷越國境罪,判處死刑;3人的死刑裁定已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同時,判處張久朋有期徒刑15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

  為找工作,深陷運毒泥沼

  值得關注的是,被告人石扎阿發等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誘騙、脅迫中國公民走私、運輸毒品一案中,有4人為90後;被告人劉永萍、邱梅等1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跨境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偷越國境、綁架、敲詐勒索等罪一案中,有12人是90後、95後,1人是00後。而被招募的運毒人員也大多為90後、95後。

  “近年來,毒品案件出現了一些新趨勢,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佔比大。”李雪松分析指出,在這其中,無業、尋求就業的青年被網絡上“高薪招聘”“快速賺錢”等信息誘騙,被犯罪集團安排偷越國境至緬甸後,遭到強行扣留手機和身份證、毆打、練習吞毒品、拍攝視頻等威脅,以人體內藏毒、箱包帶毒等方式走私、運輸毒品進入中國境內的案件增多。

  青年梁愛強就是其中一名。

  2018年4月底,梁愛強在百度上輸入“如何來錢快”的字樣,很快,就有人聯絡他説“不殺人放火,保底2萬元,可以給訂票”。同年5月2日,在對方的安排下,梁愛強偷渡到緬甸南鄧,與他聯絡的男子是石扎阿發犯罪集團的主要骨幹,他和另外10余人把梁愛強帶到一棟民房,兩天后,要求他吞毒品,梁愛強拒絕,被對方毆打,被迫吞了57顆海洛因,在偷渡入境到雲南鳳慶縣途中被警方抓獲。

  2018年5月,青年李雨(化名)在QQ群裏認識了一個人,此人告訴李雨説雲南有跟車的活兒,每月五六千元的收入。在對方的安排下,李雨從上海坐火車到昆明,之後偷渡到緬甸小動拉。知道上當後的李雨堅持不吞毒品不帶貨,被劉永萍犯罪集團的人員捆綁在凳子上,砍刀架在他脖子上,讓他用微信視頻和父親通話,要求轉款10萬,並且不許報警,李雨的父親先轉5000元給他,加上李雨向蘇州朋友借的3000元,對方才把李雨和另一名吞了毒品的人員送回中國。臨行前還讓他們對著手機錄下視頻説:“這是毒品海洛因,是自願帶回中國的。”

  檢察建議督促網絡社交平臺自律

  “大量青年被誘騙到境外運毒的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作為石扎阿發的二審辯護人,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雲南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春光指出,“赤裸裸的運毒信息出現在網絡社交平臺上,暴露出網絡監管的漏洞”。

  根據多名被告人陳述,只要在QQ裏輸入“缺錢”“來錢快,快速上岸”等詞,就可以加入到“貸款群”“兼職群”“帶貨簽單”“走投無路”“借貸群”“缺錢幹一票”等群內,群裏發佈的招募信息內容有:“急招出差人員,薪酬1萬,沒有胃病,腸炎,年齡20歲左右,體重不低於100斤”“到雲南帶貨,每次1萬元,報銷車費”“要大膽、聽話”。發佈這些信息的網名各式各樣,甚至還有“黃賭毒一條龍服務”的網名。

  這些“月薪8000元至1萬元”的信息,吸引了不少找工作、想賺錢青年的關注。他們中有吸毒人員、刑釋人員、無業者、身患疾病者、懷孕哺乳期婦女、未成年人等。

  在雲南師範大學教授、國家禁毒委禁毒專家庫成員莫光耀看來,許多年輕人因生存壓力大或其他原因鋌而走險,陷入販毒的泥沼。這些問題顯示,毒品預防教育還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在偏遠農村針對流動青少年的教育還是空白;毒品教育措施不夠有力,方法較為簡單。他認為,在毒品預防教育的同時,還應該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生命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據不久前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發佈的《2019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顯示,目前,網絡販毒活動突出。2019年共破獲網絡涉毒案件695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萬名,繳獲毒品2.9噸。走私販毒人員攜帶毒品、當面交易的接觸式販毒模式已越來越少,利用網絡虛擬身份勾聯、線上交易毒品,採用手機銀行、微信、支付寶轉賬等網絡支付方式付款,通過寄遞渠道運送毒品的網絡販毒模式已成新常態;為規避公安機關查處,一些吸毒人員利用網絡社交軟體建立“毒友群”,用虛擬身份、暗語交流,進群後要直播吸毒,不參與直播吸毒,或不購買毒品就被踢出群。

  “網絡販毒的新情況已引起雲南檢察機關的重視。”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沈曙昆説,目前,雲南檢察機關梳理出境內外不法分子引誘犯罪的慣用手段,在被招募人員較為集中的地區、場所,結合普法教育,法治宣傳進校園,運用“兩微一端”新媒體,進行廣泛的法治宣傳教育。

  同時,雲南檢察機關還運用檢察建議督促網絡社交平臺、網絡信息搜索發佈平臺、智慧終端即時通信服務平臺對其所登載的信息進行自律把關、篩查過濾,並定期向平臺用戶端推送禁毒、防毒相關法律政策,加速升級完善敏感信息監測及賬戶實名審核機制,盡可能清除冒用他人身份註冊、一人多號、頻繁換號的情況,以此來降低網絡招募的風險。

  

編輯:李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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