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10日表示,特區政府建議2020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此舉有助確保政府有效管治。
聶德權當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表示,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能體現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這能讓公務員更明確認識其公職身份的責任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須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特區政府有效管治。
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基於上述原則提出建議和落實的方向,認為現職公務員也應遵守有關宣誓或聲明的要求,以體現和彰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具體執行方面,特區政府建議先安排兩類人員履行有關要求:第一類為日後所有獲推薦晉陞出任較高職級、獲推薦實任或獲推薦轉任另一職係的公務員;第二類為在特區政府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例如首長級公務員,以及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
聶德權強調指出,特區政府須進一步考慮現職公務員履行有關要求的形式,以及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和聲明時的跟進行動和處理機制。
編輯: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