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來了!國家藥監局披露新冠疫苗研發最新進展

2021-02-19 14:07:00來源:央視網

  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15件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就“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相關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題1:請介紹一下“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

  答: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體現了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的要求,推動建立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了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期間,全國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因地制宜,加大協作力度,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取得積極成效。據初步統計,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查辦涉食品安全違法案件28.48萬件,罰沒款27.25億元,吊銷食品類行政許可775件,移送公安機關3346件;藥品監管部門查辦藥品、化粧品和醫療器械領域違法案件10.77萬件,罰沒款18.40億元,責令停産停業2041家,移送公安機關1306件,完成對全部在産的37家疫苗生産企業年度巡查,有力保障流感疫苗等供應;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涉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訴8791件17066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此類刑事案件1369件1499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31件810人;立案涉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35381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30800件,提起公益訴訟1683件。

  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建立涉嫌犯罪案件和損害公共利益案件線索互送、調卷研判協商、公益訴訟協作配合等工作機制,全力打造食品安全領域全鏈條監管協助機制。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提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抽檢力度,著力加強區域化系統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聯合檢察機關強化立案監督,有效推動解決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問題,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有效落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國家採購中選藥品專項檢查、新藥專項抽檢,全面排查血液製品生産企業,開展第二類精神藥品生産經營專項檢查、高值醫用耗材專項治理以及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嬰幼兒及特殊用途化粧品等重點産品監督檢查。堅持重拳治亂,組織開展中藥飲片、藥品網絡銷售、醫療器械“清網”、化粧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等專項整治,保護人民群眾網絡消費安全。不斷健全完善藥品監管法律體系,推動《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發佈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藥品生産監督管理辦法》發佈實施,為落實藥品安全提供堅強的法律保障。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指導了“注水牛肉”案、疫苗案等一批重大複雜案件,推動案件辦理。組建了全國檢察機關經濟犯罪檢察人才庫,切實發揮業務專家引領示範作用。各省級檢察院採取督辦、參辦等方式加大對下指導和督辦力度,以高壓態勢有效遏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行為。上海等地檢察機關組建跨區域“食藥領域專業化辦案團隊”,提高食品藥品案件辦理質效並深入研究疑難前沿問題。有的檢察機關從高校、行政執法機關等引進“外腦”,建立食品藥品領域專家智庫。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十家單位會簽了《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意見》,從線索移送、立案管轄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各地檢察機關積極拓寬食品藥品領域行政檢察監督和公益訴訟線索發現渠道,強化內部聯動與外部協作,完善信息交流、情況通報、疑難問題會商等合作機制,營造良好監督氛圍。堅持個案監督與類案監督相結合,積極發揮檢察建議作用,對於辦案中發現的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督促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共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

  問題2:三部門在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是如何相互協作、加強配合的?

  答:我們三部門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密切溝通協作,齊心協力共同維護食品藥品安全。一是加強溝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重點案件開展研討、聯合觀摩庭審、互派人員崗位交流、相互支持業務培訓。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等多家單位召開座談會,就推進懲罰性賠償制度構建達成初步共識。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藥監部門主動商請檢察機關參加食藥安全督查等執法活動,及時通報案件行政調查進度和移送公安情況,共同研究處理疑難複雜案件,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執法司法合力。二是聯合開展特色“小專項”。各地針對當地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較大的重點領域和區域,以“小專項”為切入點和突破口,推動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如多地檢察機關聯合市場監管、教育、衛生防疫等部門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積極落實國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力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三是合力助推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結合《藥品管理法》假劣藥範圍的修改共同研究完善懲治藥品安全犯罪相關法律規定,助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假劣藥認定問題出臺批復,對刑法修正案(十一)相關條文提出意見。針對司法實踐中涉食品刑事案件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聯合修改《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積極參與研究,共同結合辦案實踐和保障民生需求,合理設計規則。四是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農産品質量安全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這些文件的出臺將進一步理順“兩法銜接”機制,推動各職能部門充分凝聚工作合力,擴大工作成效。多地檢察機關與有關行政監管部門聯合製定了“兩法銜接”具體實施細則和配套規範,確保銜接機制有效運轉。

  問題3:新冠疫情防控期間,三部門採取了哪些應對舉措?

  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們緊緊圍繞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發揮職能作用,從嚴從重打擊偽劣防護産品、假劣藥等違法犯罪行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充分發揮“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平臺作用,確保各類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質量安全、供應充足,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駕護航;以案件掛牌督辦為抓手,不斷探索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報告和案件查辦協作機制,持續深化執法辦案協調聯動,積極做好案件查辦督辦工作,對42件涉案金額高、違法情節重、社會影響大的案件進行掛牌督辦,組織查辦315晚會曝光的“漢堡王”等食品案件,相關涉案門店及責任人已被處以吊銷行政許可、罰沒違法所得及罰款等行政處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疫情防控用藥用械集中整治,積極推動新冠病毒疫苗研發上市,做好新冠肺炎治療藥物和醫用防護醫療器械應急審批,主動對接相關生産企業,完成註冊檢驗、審查,為新冠病毒疫苗大規模生産做好準備。並嚴把質量關,加強風險管理,派督導組赴重點省份就醫療物資質量專項督導。目前,共應急批准22個藥物開展新冠肺炎及其相關適應症的治療、預防臨床試驗;附條件批准2個藥品上市;應急批准新冠病毒檢測試劑54個,日産能達到2401.8萬人份。各地應急批准醫用防護服註冊證420張、醫用防護口罩註冊證307張。已附條件批准我國2個新冠病毒疫苗上市,應急批准5條技術路線共16個疫苗品種開展臨床試驗,其中6個疫苗品種已開展III期臨床試驗。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制售偽劣防治、防護用品、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等違法犯罪案件多發高發的實際,加強研究,把握犯罪規律特點,及時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出臺《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並通過“兩高”答記者問的方式,積極回應制售偽劣口罩案件如何準確把握案件證明標準、準確適用罪名等問題。發佈多批典型案例、組織條線培訓,對涉疫情犯罪案件的辦理明晰標準,統一認識,實現精準打擊,依法防控。2020年,檢察機關辦理了一批涉疫情防控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介入偵查此類案件682件,批捕400件683人,起訴451件959人,一審已生效裁判225件404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61件77人。各地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把依法打擊犯罪與疫情防控、復工復産、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緊密結合起來,有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穩定。

  問題4:此次發佈這些典型案例,有哪些考慮?

  答:經過各方共同努力,近年來食品藥品安全形勢整體向好,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仍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危害和巨大隱患。此次我們針對執法司法實踐中易發頻發的案件,結合專項行動成果,一共篩選了15件行政、刑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覆蓋領域廣,既有涉及境外疫區肉製品、添加禁用物質的減肥咖啡和保健食品、“毒釀皮”“假烤鴨”、篡改生産日期的熟食、網絡訂餐平臺不履責等食品領域案件,也有黑作坊制售假藥、藥店銷售過期劣藥的藥品領域案件,還有不合格化粧品案件以及危害農業安全的偽劣種子案件。有的在傳統實體店面銷售,有的組織銷售團隊大規模推銷,有的則是通過網絡廣泛發售,危害很大。

  如上海韓某某、洪某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韓某某、洪某某在減肥咖啡中摻入國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並在網上大規模銷售,銷售金額達800余萬元,危害眾多網絡消費人群的身心健康。提示消費者提高防範意識,了解“西布曲明”咖啡的危害及辨識方式,做到科學瘦身。又如吉林孫某某等人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孫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相關生産許可資質的情況下,在小作坊內套用不同包裝生産保健食品,隨意添加西藥成分,銷售數量達1400余箱,嚴重破壞了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引導消費者樹立健康消費、安全消費的理念,行政執法部門也要加強監管,規範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再如安徽李某某等人制售假藥案,李某某等人在黑作坊生産假“鹽酸貝那普利片”“阿司匹林腸溶片”等假藥後銷往多地,生産、銷售金額合計300余萬元,直接危及心腦血管等疾病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社會危害極大。提示廣大群眾要注意用藥安全,從正規途徑購買藥品並查看藥品包裝、質量是否存在異樣。

  此次發佈的案例都是發生在群眾身邊,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一方面顯示了我們積極維護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産安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有力震懾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遇到類似情況要提高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同時,這些案例還涉及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此罪與彼罪的區分把握、通過公益訴訟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等問題,對各地執法辦案部門也有一定的示範、引導作用。

  問題5:在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方面,下一步有什麼打算?

  答:我們會繼續嚴守食品藥品安全底線,保持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力度不減,狠抓案件查辦,完善治理體系,實實在在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進一步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突出重點領域,聚焦“三無食品”“過期食品”“未經檢驗檢疫食品”等問題,嚴厲打擊農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切實維護農村食品安全。依法加大對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犯罪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大力懲治保健食品領域非法添加、虛假宣傳違法犯罪,滿足人民群眾保健需求。依法妥善辦理涉疫案件,精準懲治制售偽劣防治、防護産品、藥品以及來源不明冷鏈食品違法犯罪,緊盯生産、銷售、運輸等環節,積極推進疫苗等重點防疫産品的監管,加強前瞻分析研判,依法懲治犯罪行為。深入開展網絡違法違規售藥和化粧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整治,維護藥品、化粧品網絡消費安全。二是進一步完善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增進監管協同,推進有關市場監管、農産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制定出臺,提升打擊合力。三是加強問題研究,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出臺、藥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管理條例修訂、食品司法解釋大幅修改的新形勢,有針對性地深入研究解決新問題新情況,尤其是對於違法犯罪案件中出現的疑難複雜問題和刑法新設罪名適用等問題深入探索,促進各方達成共識,形成統一標準。四是共同提升隊伍專業化水平,結合執法司法實踐需求,通過聯合培訓、掛牌督辦案件、組織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調研指導,積極推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專業化辦案核心團隊建設,全面提高辦案人員業務能力和案件辦理質效。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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