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將至 多項政策落地

2019-12-16 10:57:00來源:經濟參考報

  我國實施新個稅法後的首次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將至,日前相關政策密集落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4日對外發佈公告,明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同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此外,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時,匯算清繳地與預扣預繳地規定不一致的,用預扣預繳地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與用匯算清繳地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相比較,按照孰高值確定減免稅額。

  隨著新個稅法實施,我國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匯算清繳是個稅制度由分類邁向綜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動個稅改革落地的關鍵環節,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根據新個稅法規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將迎來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此次匯算清繳的範圍和內容,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將實行“查漏補缺、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從而精準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優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權益。

  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根據徵求意見稿,納稅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這些措施將進一步降低稅收遵從成本,進一步切實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匯算清繳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將促進納稅人更加精準計算全年實際納稅義務,進一步促進合理納稅。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劉怡介紹,根據徵求意見稿,廣大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預填申報表,通過查看、修改、確認三個環節即可完成申報,輕輕鬆鬆就可享受個稅改革紅利,“其中體現出的便民理念是徵求意見稿一大亮點。”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此次稅務總局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細化了匯算清繳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確了涉稅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進一步推進建立現代個稅制度,促進社會公平。

  業內人士表示,即將在明年開展辦理的個稅匯算清繳,將幫助納稅人精準計算實際納稅義務,為中低收入者免匯算、減負擔,保障個稅改革成效充分顯現,推動個稅改革最終落地落實。(記者 孫韶華)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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