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護!三家協會聯合發佈公告提醒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

2021-05-19 10:15:00來源:央視網

  昨天(5月18日)晚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佈公告,明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産和權益損失。

  近期,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反彈,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産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表示,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 陸書春: 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仲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活動都是違反法律法規的,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此次公告也明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 陸書春: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産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

  剛才提到,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這些服務包含哪些內容?繼續來看。

  這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産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同時,公告明確互聯網平台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公告也提示廣大消費者不要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於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洩露。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 陸書春: 虛擬貨幣沒有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産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從我國現有司法實踐來看,虛擬貨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投資交易造成的後果和引發的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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