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聯合發佈通知,通知明確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範圍,為農村産業發展壯大留出用地空間。
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是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託,拓展農業農村功能,延伸産業鏈條,涵蓋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就地消費等環節,用於農産品加工流通、農村休閒觀光旅遊、電子商務等混合融合的産業用地,土地用途可確定為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等;同時,三部門明確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用地不得用於商品住宅、別墅、酒店、公寓等房地産開發,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分割轉讓轉租。
自然資源部表示,將強化用地監管,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嚴禁違規佔用耕地進行農村産業建設,防止耕地“非糧化”,不得造成耕地污染。
編輯:姚思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