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不實、虛假檢驗檢測報告或擔刑責

2021-05-07 08:17:00來源:新華網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制修訂《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修正案)》,明確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對所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並明確除依法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外,還須依法承擔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這是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司長董樂群6日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統一違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確實施處罰的法律依據。辦法提出四種不實檢驗檢測情形、五種虛假檢驗檢測情形,明確了從業機構必須嚴守的行業底線。針對“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和“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辦法明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直至撤銷、吊銷、取消檢驗檢測資質或者證書。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信用平臺,歸集到企業名下,以推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修正案)》提出優化市場準入服務便利機構的具體措施: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程序全面實行告知承諾程序;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推行網上審批,有條件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頒發資質認定電子證書。資質認定許可整體由80個工作日壓縮至52個工作日;對上一許可週期內無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採取書面審查方式予以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

  據統計,2020年,我國近4.9萬家檢驗檢測機構共出具檢驗檢測報告近5.67億份,這一市場規模約佔全球檢驗檢測市場20%。

  董樂群介紹,去年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多部門檢查檢驗檢測機構1.6萬家次,查辦違法違規案件3439起,目前已撤銷、註銷227家,移送公安司法機關14起。今年將深入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以食品檢驗、機動車檢驗、生態環境監測等高風險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行業整治行動。

  

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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