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藥“靈魂砍價”進醫保後難進醫院 如何打通堵點?

2021-04-19 08:14:00來源:央視網

  為減輕患者用藥負擔,自2017年起,醫保部門通過談判將臨床急需、價格較高的創新藥降價納入醫保目錄。不過,持續有患者反映,這些談判入醫保的創新藥在醫院開不到。記者採訪多位專家了解到,一方面,醫院配備談判藥品、醫生了解創新藥品,需要一個從陌生到熟悉的過程,另一方面,要對部分談判藥品實行“雙通道”的保障政策,優化醫院對創新藥的準入流程和激勵、約束機制,解決參保者用藥難問題。

  3月起,新版醫保藥品目錄正式啟用,119種藥品通過談判平均降價過半進醫保,讓不少患者得到了實惠。不過,有患者反映,部分藥品在醫院開不到。

  事實上,自2017年醫保部門啟動藥品談判後,抗癌藥“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的問題時有發生。根據中國藥學會對1420家樣本醫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8~2019年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腫瘤創新藥,進入醫院的比例約為25%。

  腫瘤創新藥為何難進醫院,如何打通進院“最後一公里”的堵點?圍繞參保人員關心的這些熱點問題,記者近日採訪了專業人士,對此予以分析。

  創新藥入醫院需要一個過程 

  目前,醫院是保障談判創新藥落地的主要渠道。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員曹莊説,醫療機構能否配備創新藥,配備率有多少,直接影響著談判藥品政策的實施效果。醫院配備創新藥有一定的規律,也需要一個過程。

  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曾對2019年談判藥品中的西藥在部分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和腫瘤專科醫院的配備情況做過調研,結果顯示,2020年1月政策執行後,大部分談判藥品的配備,在第一季度呈現大幅增長,並有穩定增長的趨勢,第三、四季度趨於穩定。

  “從中,我們發現了一些規律:一是談判藥品進入醫保後,醫院的配備率一般會有顯著提高;二是藥品在醫院配備率的提升有一個過程,並逐漸趨於穩定;三是藥品類別會影響其在醫院的配備情況。”曹莊介紹,通過談判,新增準入的抗腫瘤藥的配備會高於其他種類的藥品,特別在腫瘤專科醫院配備情況較好。

  曹莊認為,談判藥品在醫院配備,主要受藥品自身價值、醫院選擇、市場供求關係等多重因素影響。

  尤其對醫療機構而言,在實行藥品零差率政策,醫院藥品按進價銷售、利潤部分由政府補貼之後,藥品配備、儲存、耗損等都成為公立醫院的成本,藥品從盈利因素變為成本因素,嚴重影響了醫院配備藥品的意願。

  同時,根據要求,800張以上床位的公立醫院配備藥品不得超過1500種。“一些已足額配備的醫院,若要新增藥品,需同時調出相應數量的藥品,難度和阻力較大。”曹莊説,同時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審核程序的設定,也會影響藥品能否進院、什麼時間進院。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陳昊對曹莊的觀點表示認同,“從創新藥上市到入院,醫生和醫院都要經歷從陌生到熟悉的過程。同時,從醫生對藥品的認識了解,到診療規範的制定、形成和調整,再到廣泛使用,也需要時間。”

  增加藥事會召開頻次,提升藥品遴選效率 

  藥品進入醫院目錄,又被成為藥品遴選,北京協和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趙斌介紹道,這是由醫院的內部組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

  趙斌説,新藥進入醫院,需要經過幾個步驟,首先,一個獲得上市資格的藥品,距被醫生詳細地了解、掌握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信息,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積累足夠多的證據。

  要將藥品大範圍用於患者,需考慮新藥有效性評價的局限性、特殊人群用藥的安全性、臨床研究指標的局限性、罕見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等。“很多藥品的嚴重不良反應是在上市數年後,隨著使用人數的增加才被發現。”趙斌説。

  當醫生確認提交用藥申請時,其所在的臨床科室會組織專家初步遴選,然後將遴選結果提交給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進行審核。隨後,醫院會定期召開藥品遴選會。

  “遴選藥品首先考慮的是滿足治療需求,尤其是對治療的不可替代性、安全性和與現有藥品比較等方面進行重點考量。”趙斌説,藥品降價不會成為藥品遴選的主導方向。

  如此一來,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召開的頻率,決定了新藥進入醫院的時間和速度。據了解,大部分醫院召開藥事會的頻率較低,一些大醫院一般一年一次或半年一次,個別醫院幾年召開一次。而談判藥品進入醫保目錄的有效期為兩年,這意味著,一些談判藥品還未進入醫院,已過協議期。

  專業人士建議,增加醫院藥事會召開頻次,提升藥品遴選的效率。

  “雙通道”或可緩解藥品入院難題 

  “可以預測,2020年國家談判藥品在醫院的配備會有一個逐漸增加的過程,但要保證所有談判藥品短期內有很高的配備率,或全部配備,顯然並不現實。”曹莊直言道。

  他透露,仍有地區將談判藥品納入藥佔比、次均費用增幅等考核指標範圍,這影響了公立醫院配備藥品,特別是費用較高的創新藥的積極性。他建議對政策進一步鬆綁,對醫療機構配備談判藥品提供支持。

  目前,一些地區已有這樣的嘗試,如雲南省醫保聯合衛健部門通過取消藥佔比、門診次均費用增幅、門診次均藥品費用增幅、住院次均費用增幅、住院次均藥品費用增幅等5項考核指標,解決談判藥品入院難題。

  據不完全統計,為做好談判藥品的落地,20余個省級醫保部門出臺了政策,對部分談判藥品實行“雙通道”的保障政策,即對參保人員使用和報銷部分高值或特殊藥品,實行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共同保障的辦法。

  “這是醫保部門‘另辟蹊徑’的積極做法,解決了談判藥品進不了醫院導致的供應難題。”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執行會長宋瑞霖説。

  此外,陳昊認為,還應提升醫院對創新藥的科學認知及服務能力,提升醫生對藥品了解、使用能力,創新支付方式,建立多元共付的創新藥的費用分擔機制,優化醫院對創新藥的準入流程和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合理用藥。

編輯:張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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