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監管不到位 小心!別踩二手交易平臺的“坑”

2020-07-24 10:21:00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的飛速發展,不少人在網上買賣日用百貨、數碼産品、家居用品等閒置物品。防疫期間,網絡二手交易平臺活躍度更是加速提升。但一些平臺上有賣家趁機出售過期食品、假酒假包等,影響惡劣。如何避免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成為“假劣貨集市”,成為業界關心的話題。

  有人借二手交易賣假貨

  在北京上大學的小王,由於平日酷愛打籃球,收藏各式各樣的籃球鞋成為他的興趣之一。近日,小王在某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看到有人出售閒置的某品牌限量款籃球鞋,並再三保證“絕對是正品”“不滿意可申請退貨”。小王動了心,很快向對方支付了一筆不菲的費用。幾天后,滿懷期待的小王拆開寄來的快遞卻傻了眼,原來對方寄來的是一款假鞋。再次試圖聯絡賣家時,小王發現對方早已“人去樓空”。

  中國黃金集團首席經濟學家萬認為,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居民消費需求與消費能力逐步提升,買的東西多了,手頭閒置的東西自然越來越多,人們交易閒置物品的需求也就應運而生。“但是,由於我國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起步時間較晚,相應的規章制度還不健全,對於二手物品交易方面明確的法律規定較為匱乏,造成違約成本過低,給了一些不法分子鑽空子的機會”。

  北京師範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吳沈括表示,在交易過程中,由於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賣方對售賣物品的了解程度遠超過買方,加之因缺乏完善的信用體系,賣方售賣偽劣産品無法和其信用度挂鉤,這些都給了賣方售賣偽劣産品的“底氣”,導致欺詐行為頻發。

  “對買方來説,也存在不少惡意欺詐的問題。”萬介紹説,比如賣方在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上出售了一個衣櫃,但買方收貨後故意咬定櫃門或把手存在質量問題並要求砍價,賣方若沒有提前保留證據,很難“自證清白”,只能被迫賠錢。“由於被制裁可能性很小,現在很多買方熱衷於這類騙術,還起了個名字叫‘到手刀’,並從中牟利,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

  亟待建立信用評價體系

  儘管互聯網二手交易平台大多對商品發佈禁區有所規定,比如禁止發佈制售假貨、高風險商品等,且出售過期食品、假貨劣貨等行為同時也被相關法律法規所嚴格禁止,但一些相關物品仍然被公開交易。

  吳沈括認為,種種規章制度被輕易繞開,説明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監管不力。“二手交易平臺應加強用戶資質審核,對賣方的信用情況進行監控與記錄,建立並完善網上交易的信用評價體系和交易風險警示機制。二手交易平臺還應滿足買方要求其承擔起居間服務的要求,例如可以在售前做好二手物品質量監測,且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使買方投訴有途徑。”吳沈括説。

  萬表示,對於買方來説,也應盡可能提高風險意識。據調查,在二手商品交易過程中,買方反映最多的就是二手商品質量存疑等問題,且事後往往因證據不足陷入維權的“死衚同”,“這就提醒買方一方面要與平臺結合進行信用系統的完善,另一方面,自己在買賣過程中也要進行合理估價以及質量預期,使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近年來,由於買賣雙方糾紛頻現,一些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紛紛引入第三方力量協助化解。比如閒魚就推出了小法庭機制,邀請17位不同身份不同背景的優質用戶擔任評審員,對解決糾紛事件投票表決,投票機制為17票9勝制。“再加上其他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紛紛‘查漏補缺’,我們可以看到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正在積極完善自身的規則,強化監管責任與義務,這種行為應當予以鼓勵。”萬説。

  從長遠看,作為一種處於高速發展期的新業態,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前景可期,因對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等方面有積極作用,應該鼓勵和支持其規範發展。專家認為,有關部門應儘快研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進一步推動互聯網二手交易平臺健康有序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讓售假商戶無縫可鑽。(欒雨石)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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