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不可整夜充電 及時拔插頭防起火

2020-09-12 13:03:00來源:央視網
    “都是因為我將電瓶帶回家充電,才引發了火災,如果不是消防員及時撲滅了大火,我就沒命了!”昨日上午,正在接受西鄉塘區消防部門處罰的永華苑小區住戶李某心有餘悸地説。原來,9月7日晚,李某私自將電動自行車的電瓶帶回家充電,因充電時間過長,在8日淩晨4時許,電瓶發生爆炸並引燃了客廳的易燃物品,引發了大火。所幸新陽消防站消防員及時趕到將大火撲滅,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李某因“過失引起火災”,依法被罰款500元。

  事發 帶電瓶回家充電引發大火

  昨日上午9時,記者來到永華苑小區事故發生的房屋,看到屋內客廳和廚房的多面墻壁都被大火熏黑,客廳的電視、沙發等物品都被焚燬,地上還留存著一些水跡,現場一片狼藉。

  “我當時在房裏睡覺,突然聽到‘砰’的一聲,緊接著就有物品被燒焦的味道傳來。”李某説,他透過門縫看到客廳裏已經燃燒起火,急忙撥打119電話求助。在消防員的指引下,李某立即用被子等物品將門縫堵住,防止濃煙蔓延進臥室,同時打開窗戶保持通風,並用毛巾捂住口鼻,耐心等待消防員的救援。

  李某告訴記者,9月7日晚上7時,他將電瓶帶回家充電。由於已多次進行這樣的操作,李某沒有斷電就回房間睡覺了,沒想到電瓶因故障發生爆炸,並引發火災,所幸消防員及時趕到將大火撲滅,他才撿回一條命。

  調查 住戶因過失引起火災被罰款

  8日淩晨4時29分,西鄉塘區新陽消防站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4車14名消防指戰員趕往現場救援,將大門破拆後,進入屋內使用工具進行滅火,由於處置及時,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

  西鄉塘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員黃海志介紹,成功撲滅大火後,在後續的火災調查中,工作人員發現,火災是由李某將電動自行車電瓶放在客廳充電時線路故障導致的。該大隊依法以“過失引起火災”,對李某作出罰款500元,並批評教育的處罰。李某懊悔地説:“貪圖一時方便,導致了火災,我非常後悔……將電瓶帶回家充電太危險了,我再也不敢了,希望其他人吸取我的教訓。”

  黃海志提醒,電動車充電要到專門的地方充電(如充電樁),電充滿後及時拔掉插頭,以免增加電動車起火的可能性。不可充電一整夜,防止一旦電動車在夜間起火時,不能及時發現處置,加大火災事故危險性。

  整改 物業多舉措預防事故發生

  該起火災事故引起了永華苑小區物業管理單位的重視。為預防類似事故發生,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加大了對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宣傳,同時派出專人進行“掃樓”工作,對存在火災隱患的行為進行逐一排查並記錄,同時採取多種措施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物業公司負責人梁先生表示,工作人員將重點檢查住戶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行為,杜絕電動自行車在樓道、房內的充電行為。對發現在樓道內私拉電線充電的,將採取必要措施剪除電線。為防止住戶通過電梯將電動自行車運上樓充電,他們定制了一批可以移動的鐵凳安放在電梯內。

  此外,為消除火災隱患,物業還將在小區電動車充電處安裝噴淋頭;工作人員將定期巡檢,對一些將房間當做倉庫存放易燃物品的住戶進行勸説,要求將物品搬離,如果住戶在多次勸解無效後,物業公司將報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編輯:張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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