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人士批所謂“香港自治法案”:干涉中國內政的圖謀不會得逞

2020-07-21 10:22:00來源:央視網
 近日,美方不顧中方嚴正交涉,將美國國會通過的所謂“香港自治法案”簽署成法。多國人士認為,美方此舉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美方行徑將進一步損害中美長期合作關係,對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挑戰以及維護世界的和平穩定毫無益處。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公佈實施,是為維護香港穩定與繁榮採取的有力舉措”

  埃及共産黨總書記阿茲利認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中國有權出臺任何旨在維護香港安全、穩定和繁榮的法律、政策和各項措施,其他國家無權干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實施,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有利於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

  納米比亞大學人文學院院長亞伊勒斯坎吉拉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得到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一致擁護。該法的通過和實施,是填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舉,為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表明了中國中央政府維護香港繁榮和穩定的決心。

  巴西裏約熱內盧州立大學國際關係學助理教授毛裏西奧桑托羅指出,一些西方國家企圖干涉香港事務,這是對中國國家主權的干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公佈實施,是為維護香港穩定與繁榮採取的有力舉措。”

  奧地利奧中友協常務副主席格爾德卡明斯基認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障的是廣大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美國一些政客受政治利益驅動,以‘民主’‘人權’等藉口干涉中國內政。美國將所謂涉港法案簽署成法,慫恿反華勢力,威脅中國國家安全、主權和領土完整,必然遭到中方反制。”

  摩洛哥非洲中國合作與發展協會主席納賽爾布希巴認為,國家安全是國家核心利益,中國制定和實施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純屬中國內政,其他國家無權干涉。“相信該法律的實施將有效遏制境外勢力對香港事務的干預,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

  “中國通過法律維護香港穩定屬於中國內政,別國無權干涉”

  坦桑尼亞《公民報》評論員塞姆萬扎認為,美國一些政客抹黑攻擊中國的行為,是其在本國政府抗疫不力遭批評、國內種族矛盾加深背景下企圖轉移國內政治壓力的伎倆,踐踏了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國通過法律維護香港穩定屬於中國內政,別國無權干涉。這些美國政客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任何企圖干涉中國內政的圖謀都不會得逞。”

  日本著名反戰和平運動家山邊悠喜子説:“中國政府通過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結束自去年6月‘修例風波’以來出現的嚴峻局面,堵塞有關法律漏洞,既符合主權原則,也是國際通行慣例。美國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必將遭到強烈反對。”

  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國際關係中心研究員伊格納西奧馬丁內斯表示,美國通過所謂“香港自治法案”,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橫加干涉的目的昭然若揭。美國強推“長臂管轄”,試圖利用擾亂香港局勢擴張自身勢力。

  俄羅斯科學院世界經濟與國際關係研究所亞太研究中心負責人阿列克謝羅曼諾夫指出,過去10年,美國在香港獲得高額貿易順差,美國有1300多家駐港公司,其中278家為公司地區總部,約8.5萬名美國公民在港定居和工作。“美方的荒謬舉動必然會影響香港金融機構正常運作,傷害眾多客戶的利益,包括與香港相關的美國企業與民眾。”

  在土耳其—中國貿易發展友好協會主席阿德南看來,香港回歸後,中國中央政府始終致力於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美國將所謂“香港自治法案”簽署成法,充分暴露出美國一些政客自私、粗暴的本性。“近年來,美國對外政策極具攻擊性,動輒對他國實施單方面制裁或威脅使用制裁,對世界和平和發展構成嚴重影響。”

  “只有在國際關係準則得到遵守的前提下,各國發展及世界和平穩定才能得到基本保障”

  烏克蘭敖德薩國立大學政治學系主任瓦西裏波普科夫日前在媒體撰文指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公佈實施對香港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香港廣大居民在安全環境下更好享有合法權利和自由。中國致力於追求平等、自由、公正、法治,這也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啟示。

  馬丁內斯説:“美方將所謂涉港法案簽署成法是毫無依據、不負責任的行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實施純屬中國內政,不容別國干涉,否則將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只有在國際關係準則得到遵守的前提下,各國發展及世界和平穩定才能得到基本保障。借香港事務阻礙中國發展,無助於世界和平穩定。”

  桑托羅認為,香港各界人士都認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實施有利於穩定香港局勢,有利於增強投資者信心。中國中央政府為香港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環境。

  馬達加斯加政治研究學院、塔馬塔夫大學教授蘇魯夫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該法的實施消除了香港發展的不確定因素,為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創造了有利條件。

  (人民日報記者吳剛、曲頌、黃培昭、萬宇、朱東君、方瑩馨、劉軍國、劉旭霞、王傳寶、譚武軍)

編輯:張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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