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表示,連日來,香港社會高度關注全國人大會議涉港議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各界人士和各社團機構、香港普通民眾均表示堅決支持和熱烈期盼,不少市民自發以“落實愛國者治港,支持完善選舉制度”為主題,發起街站簽名和網上聯署活動,各類媒體也發表了大量報道和言論文章。這充分反映了經歷多年政治爭拗和劇烈社會動蕩後,香港各界痛定思痛,形成了人心思穩思進的社會共識,有力説明了中央決策在香港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
發言人指出,全國人大決定具有堅實的憲制基礎和法律基礎。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規定,中央擁有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及其制度的憲制權。全國人大根據“一國兩制”實踐的發展,從憲制層面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其權力和責任所在,具有不容挑戰的權威性。同時,全國人大決定也充分體現了進步性。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並增加其職能、適當擴大選委會選委人數及立法會議席等等,這些規定大大拓展了香港社會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保障了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和民主質量,使選舉委員會更加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更加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更加充分地體現了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有利於香港民主制度的穩健發展,有利於香港社會的長治久安。相信通過選舉制度的完善,香港一定能夠走出長期存在的“政治泥沼”,集中精力破解深層次矛盾與問題,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良政善治,再創發展奇跡。
發言人最後強調,在香港由亂及治的關鍵時期,中央從憲制層面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用心良苦。期待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以主人翁的精神,為修法工作建言獻策,在愛國愛港旗幟下匯聚起強大正能量。只要上下同欲、左右齊心,香港未來定會雲銷雨霽,“一國兩制”航船定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