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以下簡稱《分工意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分工意見》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務,分解為12個部分、38個方面、44項重點,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的分工責任及完成時限。
《分工意見》強調,今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增強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齊心協力,開拓進取,努力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確保兌現對人民的承諾。
《分工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精心組織,落實工作責任制,明確時間表、責任人和成果形式,把各項工作往前趕,全力以赴抓落實,把政府對人民的承諾變成促發展、惠民生的新成效。要錨定2035年遠景目標,進一步細化實化“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統籌安排做好年度工作和“十四五”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對照分工意見抓緊制定重點工作分工實施方案報國務院。
《分工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商,形成工作合力,對跨領域跨部門跨地區事項,要加強協同配合。各部門要加強對地方的指導服務,深入調研了解政策落實的進展情況、困難問題和成效經驗,及時完善政策。各地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對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落細。
《分工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跟蹤督辦,有力有序推動主要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對作風漂浮、執行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加大督查和暗訪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堅決追責問責。同時,督查、督導等工作要規範進行,講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國務院辦公廳要建立《政府工作報告》督查總臺賬,定期對賬督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