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10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將正式施行。本次修訂內容包括擴大食品安全舉報獎勵範圍、強調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義務、獎勵標準改為按“罰沒款”計算、加強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獎勵力度等。同時還增設了獎勵等級,提高了獎勵標準和上限,最高獎勵上限由不超過3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50萬元。
編輯:張依依
相關新聞
要聞
評論
獨家
視頻
專題
活動
漫説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港澳臺節目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