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錯未成年人怎麼管?警師合作矯正偏差“小精靈”

2020-06-28 09:31:00來源:法制日報

  東莞警師合作矯正偏差“小精靈”

  編者按

  當前,罪錯未成年人已是一大社會問題。對於涉嫌犯罪但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決不能“一放了之”,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根據有關規定,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錯之後,通常將其交由家長或學校嚴加管教,但事實上他們中的不少人可能直接處於無人管教境地,因為學校“不敢管”、家長“不願管”等問題長期存在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針對這些積弊,本版今天推出一組報道,反映兩地政法機關的務實創新之舉,無論是廣東東莞“警師合作”雙主體開辦專門學校,還是重慶墊江檢察院對失職監護人進行訓誡並向其發出《督促監護令》,均反映出政法機關不放縱不拋棄罪錯未成年人,想方設法為其營造改過氛圍,讓其重新回歸社會的不懈探索。

  從申報到獲得立項,僅耗時3個月,東莞速度在專門教育領域又有了新紀錄。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教育局獲悉,廣東首個以罪錯未成年人為招生對象的公辦學校——東莞市啟智學校啟航分校(以下簡稱啟航學校)克服疫情和數波“龍舟水”的不利影響,即將進入工程交付驗收階段。按照工程建設進度,今年7月,啟航學校將迎來第一批學生。

  社會之痛:罪錯未成年人“管不了”

  1999年出生的王某歡,是一名讓東莞警方備感惋惜的少年。8年內,王某歡涉嫌單獨盜竊或夥同他人盜竊91起,盜竊技法嫻熟,社會影響惡劣。

  “他很聰明,若有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應該在上大學;若有個可以改過自新重新接受教育的機會,他也還有機會上大學。但我們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一步步由犯錯走上犯罪,就因為目前缺少專門教育、矯治罪錯未成年人的特殊學校。”東莞市公安局塘廈分局一名曾數次抓過王某歡的刑警説。

  王某歡的父親早年間來到東莞塘廈做裝修工人,于2002年與王某歡的生母離婚後再婚。王某歡自幼隨祖父在老家生活,因缺少父母的陪伴,加上無心讀書,年少輟學。其父意識到王某歡不能再疏于管教,便將其接至塘廈上學,但王某歡在小學四年級時再度輟學。此後,王某歡處於“放養”狀態,常年混跡于網吧。因需要上網費,他自2012年9月至2019年9月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夥同不同年齡、經歷相近者參與塘廈大嶺古別墅區入室盜竊91起。

  每次王某歡落網,除牽扯眾多警力辦案外,民警也從未有過成就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涉錯未成年人的處理方式是以教育釋放處理為主,即使達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標準,也應遵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作教育釋放處理。因此,王某歡在8年間連續91次作案,卻未能從源頭上得到有效教育和遏止。

  東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所長曾家樂,是啟航學校日常管理的負責人,也是一名曾在刑偵一線戰鬥多年的老刑警,接觸過眾多“問題少年”。他坦言,由於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未達到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即使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法律和相關刑事政策也規定,應當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判緩刑的不判實刑,避免未成年人進入羈押場所帶來交叉感染。

  “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主要通過家庭、學校、社會的教育矯治,預防其再次犯罪。但是,由於目前難以落實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面的有效干預和監管,對於因年齡原因不予刑責追究的未成年人,或經常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家長管不住、普通學校管不了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教育矯治手段,極可能陷入‘犯了抓、抓了放、放了再犯’的惡性循環。”曾家樂説,尤其是受到侵害的市民群眾的不理解,嚴重影響了群眾安全感和對公安工作滿意度,也打擊了辦案民警工作積極性。

  更甚者,部分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被“標簽化”後,逐漸游離于社會管理體系之外,在經歷公安機關“犯抓放”後,將極可能逐漸走向職業犯罪的道路。

  “從政府層面建立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教育矯治機制,是整個未成年人社會支持體系的底線。”曾家樂説,在家庭、學校和社會團體無法有效教育矯治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時,政府層面的教育矯治機制應當發揮作用,由政府代替行使教育矯治之責。然而,儘管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部分措施辦法,但實際運作卻不暢不通。

  東莞之困:年均處理上千“問題少年”

  罪錯未成年人教育矯治問題刻不容緩。那麼,東莞到底有多少個“王某歡”呢?

  為深入了解東莞市罪錯未成年人矯治現狀,提供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2018年,東莞市公安局成立調研組,先後到市委政法委、婦聯、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和莞香花青少年服務中心等部門和機構進行調研,走訪未成年人案件多發的基層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獲悉的情況很不樂觀。

  從2015年到2018年,東莞市公安機關累計處理4600多名涉罪錯未成年人,年均上千人,其中涉錯未成年2600多人,基數總體較大。這些涉罪錯未成年人中非東莞戶籍佔97.3%,在東莞沒有家庭監管的比例高達71.5%,家庭監管嚴重缺失。而東莞市檢察院的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7年,東莞未成年人涉及多起犯罪或多項罪名的僅佔1.87%,有前科的不到1%,涉罪未成年人多為初犯、偶犯及單一犯罪,大多數罪錯未成年人具有挽救的必要。

  基於這一現狀,為更好地矯正涉罪錯未成年人並幫助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加快推進專門學校建設,東莞市政府于2019年8月成立東莞市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啟航學校在委員會指導下,由東莞市教育局、公安局雙主體共同管理,是東莞市直屬公辦學校,也是根據2019年國家和省市關於建設專門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建設的全國首批專門學校。

  曾家樂介紹,根據委員會意見,啟航學校招生對象最大限度覆蓋東莞市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可最大限度解決其教育矯治問題。

  據悉,啟航學校主要面向已滿12周歲未滿18周歲的四類未成年人招生:具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因不滿16周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不捕、不訴、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法院判處非監禁刑且不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未成年人。上述四類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四種情形之一才能報名:戶籍或學籍在東莞的;戶籍和學籍均不在東莞,但監護人在東莞居住或工作的;無法查明戶籍和其父母和監護人信息,無法送回原籍的;戶籍不在東莞,監護人或父母也不在東莞居住或工作,經市救助管理站送返後,來東莞再次作案被查獲的。

  創新之舉:特色學校助“浪子”夢想啟航

  啟航學校坐落于東莞市大朗鎮大有山莊內,西臨美麗的松山湖風景區,與松山湖台灣高新科技園僅一路之隔。學校由兩棟五層建築改建而成,總佔地面積約4600多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2800平方米。配備有多功能教室、心理輔導中心、法治教育中心、文體活動中心、科技創客中心等,教室功能室齊全,教育教學設備設施先進。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來到啟航學校看到,每間教室均配有洗手間、讀書角,採用開放式情景教學模式。在宿舍樓,教師宿舍“夾”在學生宿舍中間,墻體安裝有單向透視玻璃,方便教師實時了解學生宿舍情況。

  據悉,啟航學校採取小班化生本理念教學,每班學生最多20人,整體辦學規模控制在200名學生左右。學生在校學習時限一般為3個月以上,最長不超過3年。

  “啟航學校開啟了東莞警師合作新模式。”啟航學校副校長(負責人)尹興河介紹,學校實行全封閉、全年無休的教學管理模式,由市教育局負責教育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安全管理、防範和法治教育等工作,配備民警、聘員24小時值班陪護,及時處置各類突發情況。6月1日,第一批25名老師和9名管教民警已到位,目前正在進行崗前專業培訓。

  作為雙主體共同管理的特色專門教育學校,啟航學校注重對學生的愛國主義教育和法治教育,用法治為教育護航,以安全為教育托底。通過“全員、全程、全方位、全關愛”的管理理念,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加強學生行為規範,培養學生成為“愛國家、愛社會、愛親人、愛自己”的新時代青少年。

  “這些罪錯少年只是行為思想暫時有偏差的‘小精靈’,他們思想活躍、個性突出,不少還有各種天賦。”尹興河介紹,根據學生特性,啟航學校以PBL(情境教學方法)體驗式課程為主,以理論課程為輔,突出學生興趣特長的發現與培養,幫助“小精靈”展現個性,明理向善,以德修身,實現“讓每一個生命都出彩”。據悉,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報名參加中考、高考。

  □ 本報記者 鄧新建 鄧君

  □ 本報通訊員 尹利勇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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