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運營商不得有阻擾攜轉等行為

2019-12-03 08:37:00來源:北京青年報

  備受關注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在規定中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不得有妨礙服務、干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中國信通院技術與標準研究所所長敖立介紹,攜轉完成後,原運營商按照本網用戶註銷時的規則處理攜出用戶賬戶餘額。且攜入用戶享有與本網新入網用戶同等條件下同等權利,和正常入網用戶一樣可選擇企業在售的套餐。

  移動通信轉售號碼尚不能攜號轉網

  目前,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個人移動手機號碼可以辦理攜號轉網。現階段暫不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移動號碼包括:移動通信轉售號碼:網號為170、171、162、165、167等的號碼;衛星移動業務號碼:網號為1349、174等的號碼;物聯網號碼:物聯網專用網號(如146、148、149、140-144、1064等)的號碼以及其他用於物聯網應用的普通公眾移動通信網號碼;其他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情況。

  對於移動通信轉售號碼不能攜號轉網的原因,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專家解釋,這是由於攜號轉網服務的提供涉及專用系統建設、現網升級改造和服務流程調整等,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移動通信轉售企業未參與前期試驗工作,在技術、市場、服務等方面均無相應準備,可能存在的問題與風險未經充分評估,因此暫不能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專家:攜號轉網降低用戶更換運營商門檻

  昨天,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佈《攜號轉網服務問答》,中國信通院技術與標準研究所所長敖立總結了攜號轉網相關問題,並進行了解答。敖立表示,攜號轉網解除了用戶號碼和運營商之間的綁定關係,降低用戶更換運營商的門檻,用戶可以更加自由地選擇運營商,避免因變更號碼帶來的各種安全風險以及付出的經濟和時間成本。攜號轉網使用戶更加自由地選擇運營商,從長遠看,這必然會促進運營商在創新業務技術、豐富服務産品、提升服務質量等方面深耕細作,持續提升網絡能力、不斷降低運營成本,以“物美價廉”的服務留住用戶、吸引用戶,從而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平,推動信息通信行業高質量發展。從國際及我國前期試驗數據看,攜號轉網不會影響行業市場格局。

  問答

  攜轉完成後原運營商話費餘額可退回

  Q:攜號轉網後原運營商的話費餘額如何處理?

  A:攜號轉網完成後,原運營商按照本網用戶註銷時的規則處理攜出用戶賬戶餘額,用戶可通過運營商客服熱線諮詢餘額退還方式、流程和時間等。

  Q:能跨地市攜號轉網嗎?

  A:不能。目前僅提供同一地市不同運營商之間攜號轉網服務,轉網前後,號碼的歸屬地保持不變。

  用戶可在號碼歸屬地的所有自有實體營業廳辦理攜入,是否可在其他營業廳或線上方式辦理,可諮詢當地運營商客服熱線。由於運營商未開通異地開卡的服務,暫不能異地辦理攜號轉網。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用戶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現階段運營商原則上不提供委託他人辦理的攜入服務。

  如果已經獲得攜出授權碼,用戶應到新的運營商營業廳辦理攜入。辦理時長與入網手續類似,約10-30分鐘內可完成。辦理完攜入手續後,後臺系統將於下一整點時刻組織網絡切換,正常情況用戶辦理完成後1個小時內就可以完成轉網。

  用戶在辦理攜號轉網攜入服務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是在原運營商登記的號碼使用人有效證件(同個人實名入網有效證件);二是有效的攜出授權碼;三是申請攜出服務的號碼相對應的移動電話卡。

  Q:攜號轉網遇到問題怎麼辦?

  A:攜號轉網包括從當前運營商攜出、在新的運營商攜入兩個過程,有關攜號轉網的問題,請分別諮詢當前運營商和新的運營商客服熱線(電信10000,移動10086,聯通10010)或當地營業廳。對於第三方應用問題,可向第三方應用提供者諮詢。通過以上渠道無法解決的,可向申訴受理機構提出申訴,也可向互聯網信息服務投訴平臺提出投訴。

  Q:如何識破假冒攜號轉網名義的騙局?

  A:前期公安部發出預警,不法分子利用用戶對攜號轉網規則不清楚進行詐騙,其使用的套路是通過承諾用戶解決授權碼獲取、行業短信接收、網上話費充值等問題,讓用戶進入釣魚網站填寫身份和銀行卡等個人信息。

  在此提醒廣大用戶,攜轉過程有任何問題請通過運營商客服熱線(電信10000,移動10086,聯通10010)諮詢解決,謹防銀行卡等重要信息洩露。

  Q:有未到期的在網協議可以攜號轉網嗎?

  A: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如果用戶與運營商簽訂了有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即協議中明確了用戶應在網時長),申請攜號轉網相當於用戶單方提出解約,應先與運營商按照協議規定解除攜出限制後再攜號轉網。

  Q:辦理了固移融合等業務可以攜號轉網嗎?

  A:辦理了固移融合、一號多終端等業務的號碼攜號轉網可能影響寬帶或其他終端的套餐使用或付費,用戶需先變更這些業務,即解除攜出限制後再攜號轉網。

  Q:哪些渠道可以解除攜出限制?

  A:運營商發佈的《攜號轉網服務實施細則》中明確,對於有在網約定期限限制協議或存在攜號轉網受影響業務,如果不能通過在線方式解除攜出限制,三家運營商會在號碼歸屬地的所有自有實體營業廳為用戶提供解除攜出限制服務;對於縣級區域內沒有自有實體營業廳的,會至少確保一家合作營業廳提供解除限制服務。用戶可通過運營商的網上營業廳或客服熱線查詢具體營業廳名單。

  Q:為什麼要滿120天后才能再次辦理攜號轉網?

  A:攜號轉網涉及大量系統的數據更新,如果用戶頻繁攜號轉網,會對各方系統造成壓力。

  綜合考慮系統壓力和用戶需求,經前期試驗和專家論證,確定兩次攜轉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0天。攜號轉網滿120天后,用戶可以根據需求再次選擇運營商,包括攜回到原來的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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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手機號須實施人像比對

  本報訊(記者 趙新培)12月1日起,電信企業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後方可辦理入網手續。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電信企業自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

  此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後方可辦理入網手續。《通知》中表示,從夯實基礎管理、加大防範治理、強化技術監管等三方面提出了11項具體舉措加強管理,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效,指導電信企業紮實開展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

  一是為確保電話入網環節人證一致,創新運用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後方可辦理入網手續。

  二是深入防範治理二次倒賣電話卡,各電信企業應于2019年11月底前,完善電信服務協議條款,明確用戶不得二次轉售、倒賣電話卡,並充分運用海報、廣告、短信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宣傳提醒,引導用戶至正規營業場所購買電話卡。

  三是積極防範用戶名下不知情辦卡,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記者 趙新培)

編輯:高鶴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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