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在昨天(8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司法部、財政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進行了詳細解讀。
新修訂《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從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最大的亮點就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進一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調動糧食生産積極性。
《條例》明確將保護糧食生産者積極性作為立法目的之一,規定了一系列保護農民利益的措施。為保障市場供應、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必要時可採取政策性購銷措施,今年國家繼續對小麥和稻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按質論價,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産者的利益;收購糧食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委託代扣、代繳任何稅費和其他款項;對侵害種糧農民利益的行為,設立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編輯: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