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22年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

2020-01-02 17:11:00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今日發佈《民政部關於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到2022年,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基本建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有新提升,公眾對養老服務的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資料圖:一養老院房間內部。中新社發 陸欣 攝

  《意見》要求,加快構建養老機構自願參與、評定程序規範、標準尺度一致、評定結果互認的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不斷提升養老機構服務水平,讓老年人生活得安心、靜心、舒心。

  《意見》指出,到2022年,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基本建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有新提升,公眾對養老服務的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指導意見》要求省級民政部門負責統籌確定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組織,或者面向社會公開選定第三方評定組織,合理設定各級評定組織職責權限。地方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組織接受本級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同時,要求省級民政部門要制定完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程序,細化具體標準和評定方法,設定首次評定等級限制和晉級年限要求,明確各評定環節的具體工作時限,全面推進全流程公開。

  《意見》強調,各級民政部門和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組織要加強對評定人員履職行為的監督監管,有效防控廉政風險。凡參與評定人員不得以評定名義和身份開展與評定無關的活動,不得以評定為名插手養老機構運營牟取非法利益。

  對評定人員違反規定,干預正常評定工作,影響評定結論公信力的,民政部門應當及時糾正;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養老機構在評定過程中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應當終止評定。

  《意見》提出,省級民政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具體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在2020年啟動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確保2022年底前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各地在實施中不得將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作為評比表彰項目。

  同時,民政部將加強業務指導和溝通協調,指導全國社會福利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佈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實施細則,依託“金民工程”研發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信息系統。

  《指導意見》指出,地方已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制度的,要做好與國家標準及全國等級評定體系的銜接,遵循“內容只增不減、標準只升不降”的原則適當調整,已經評定的三級及以下養老機構,可與國家標準的三級及以下養老機構進行轉換或平移;四級及以上養老機構,有效期滿後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重新評定。尚未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的地區,一律採用國家標準進行評定。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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