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6名法官涉行賄案被認定違失

2021-04-08 09:52:00來源:中國新聞網

  台灣法務部門7日公佈商人翁茂鐘行賄案第二次調查結果,認定26名法官存在違失行為,有懲處必要。其中1名法官因曾擔任翁案審判長,並多次收受禮品,被移送監察機構審查。

  綜合中央社、中時新聞網等台媒報道,此次調查對象包括37名法官與前法官,其中14人被認定有違失行為,加上第一波被調查的12人,共有26名法官或前法官被認定違失。除其中1名被移送監察機構審查外,另外25名法官雖有行政懲處的必要,但臺司法部門表示均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限。

  另外,有23名受調查人員因數據記載不明、證據可信度不足等原因,被認為沒有行政懲處必要,並以保護隱私權為由不予公佈姓名。

  聯合新聞網7日消息指,因不滿司法部門遲遲未追究涉案法官法律責任,包括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多個法界民間團體,當日赴台北告發涉案法官、檢察官共6人涉貪污罪。並指臺司法體系已經崩潰,希望不要再有官官相護。

  據台媒此前報道,翁茂鐘是台灣老牌紡織廠“佳和集團”董事長,曾涉多項官司。其涉案期間,與多名法官、檢察官、警員及調查人員通過宴飲、球敘等方式密切接觸。翁茂鐘還將有關活動詳細記錄在筆記本中,包括其從早至晚所乘交通工具、處理何事、會見何人等內容。為應付各類人物,其工作時間常達深夜,更流露出當時心境。這些筆記被稱為“現代版《百官行述》”。

  1月18日,臺司法部門、法務部門公佈翁茂鐘案首次調查結果,數十名法官、檢察官等牽扯其中。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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