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台灣網9月21日台北消息(記者 蘇伯皓)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委員”集體貪瀆案今天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前“立委”、時力黨主席徐永明和前太流負責人李恒隆和“立委”助理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民進黨“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依據調查,蘇震清收受賄款共2580萬元(新台幣,下同),廖國棟則為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趙正宇則有來源不明現金170萬元等等。加上幾位助理,收賄總金額破5千萬元。
檢方在起訴書上痛批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和徐永明等人,以權斂財的金錢遊戲,為謀私利而與權貴財團朋黨比周、言取使私,嚴重危害公平正義、吏治廉潔,更侵犯司法,建議法院予以重懲,從重量刑。
據悉,涉案“立委”及助理恐得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輯: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