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何處來——現代女性指稱的源流考釋

2020-07-04 09:12:00來源:光明日報

  “她”自何處來

  ——現代女性指稱的源流考釋

  演講人:張寶明 演講地點: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線上講座 演講時間:2020年5月

  張寶明

  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河南省哲學學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中國近代思想史研究中心常務理事等。中組部“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主要從事20世紀中國思想史、文學史研究。專著有《多維視野下的〈新青年〉研究》《啟蒙中國——近代知識精英的思想苦旅》《轉型的陣痛——20世紀中國文學思想與文化啟蒙論衡》等多部。

  在現代漢語中,提起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我們馬上就會想到“她”。“她”字作為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與男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他”以及中性詞“它”並列使用。

  對於這個“她”,我們可以説是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然而,在沿襲幾千年的古代漢語中,曾經是沒有“她”可言的。中國古代是一個男尊女卑的夫權社會,男性是社會的中心,女性沒有社會地位,男性的“他”既可用來指代男性,也可用來指代女性和其他一切事物。“伊”字則是“她”的代言人。

  《詩經秦風蒹葭》有雲:“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這裡“伊人”指的是心中思念的那個人,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隨著時間的推移,“伊”字的指代範圍逐漸縮小,在“五四”前後的文學作品中,“伊”專用指女性。所以我們現在聽到或看到“伊人”兩個字,心中立刻就會産生女子的形象。

  那麼,作為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她”字究竟是如何誕生的?“她”字的背後又蘊含著哪些不為人知的歷史文化事件?

  劉半農與“她”

  “她”這一字形,在中國傳統字書中,早已有之。南朝顧野王所編纂的字典《玉篇》中就已經出現,以後的各種字典,如《集韻》《篆隸萬象名義》《康熙字典》等均有收錄。

  但是據《玉篇》等書中的解釋,“她”是“姐”字的異體。當時,“姐”是方言“母親”的別稱,如《説文解字》説“蜀謂母曰姐”。

  那麼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的“她”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這就要從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的劉半農説起了。

  1918年8月15日,《新青年》5卷2號刊登了周作人翻譯的瑞典作家August Strindberg的小説《改革》,在譯文前面,周作人特別加上了一段關於“中國第三人稱”的説明,其中透露了劉半農的一個個人創意或者説大膽構想:“中國第三人稱代名詞沒有性的分別,狠覺不便。半農想造一個‘她’字,和‘他’字並用。”

  “半農”即是劉半農。劉半農,原名壽彭,後名復,他是《新青年》的重要同仁,新文化運動的先驅,我國著名的文學家、語言學家、教育家。

  周作人在《改革》一文中將劉半農的個人創意或説大膽構想公之於世。但是需要我們注意的是,這裡,周作人説的是“半農想造一個‘她’字”,而劉半農去世後,魯迅在《憶劉半農君》一文中也寫道:“他活潑、勇敢,打了幾個大仗。譬如吧,‘她’和‘它’字的創造,就都是的。”前面我們已經提到,中國古書《玉篇》中已經有了“她”字這一字形,那麼為什麼説劉半農創造了“她”字呢?

  應該説,雖然古代《玉篇》中已經有了“她”字,但是古代的“姐”與“她”都是“母”的意思,並且古“她”字早已廢棄不用,成為一個死字。劉半農則賦予了“她”字第三人稱陰性代詞這一新的含義,可以説是“舊字新用”“借屍還魂”。

  哥倫比亞大學終身人文講席教授劉禾在《跨語際實踐:文學,民族文化與被譯介的現代性》一書中指出“這個時期(即五四時期)所發明的最迷人的新詞語之一,就是書面漢語中第三人稱代詞的性別區分”,也就是“她”字的創造。劉半農讓古文字“她”起死回生,煥發出新的魅力。因此,我們説劉半農創造了現代的指代女性的“她”字。

  那麼,“她”字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歷史文化背景呢?接下來咱們就講一下劉半農提出“造”“她”字的背景,總體來説主要有兩個背景:

  第一個背景,與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的男女平等、婦女解放思想相連。

  劉半農提倡“她”字應該説是與《新青年》雜誌上女子貞操問題的討論息息相關。眾所週知,《新青年》是當時最早提倡婦女解放的雜誌之一,而且還是最早討論女子貞操問題的先鋒刊物。1918年5月15日,由周作人翻譯的日本著名作家與謝野晶子的《貞操論》在《新青年》4卷5號上發表,從而把“男女問題”中諸如平等、深交、同校等問題一一揭示出來。

  女子在中國傳統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時下女子的地位則成為新文化、新倫理、新文學先驅最為關注的話題。與一般意義上的反傳統沒有什麼兩樣,《新青年》派的人物同樣是借助外來思潮的星星之火點燃同仁的燎原思緒。在《新青年》登了半年廣告徵集關於“女子問題”的文章而寂然無聲後,周作人便翻譯了與謝野晶子的《貞操論》。雖然文章中還是以”他”稱呼與謝野晶子,但要為女性尋找一席之地,並讓“他”與“她”並行不悖的目的卻是非常明確的。

  《貞操論》意在説理:“倘這貞操道德,同人生的進行發展,不生抵觸,而且有益;那時我們當他新道德,極歡迎他。若單是女子當守,男子可以寬假;那便是有抵觸,便是反使人生破綻失調的舊式道德,我們不能信賴他,又如不能強使人人遵守;因為境遇體質不同,也定有寬嚴的差別;倘教人人強守,反使大多數的人,受虛偽壓制不正不幸的苦;那時也就不能當作我們所要求的新道德。”對執意尋求新道德的“新青年派”同仁來説,男女的各佔半邊的“半邊天”意識已經為“她”的到來作了厚重的鋪墊。

  接著,胡適的《貞操問題》在《新青年》5卷1號上發表。胡適進一步發揮了“一對一”的男女貞操觀念:“貞操不是個人的事,乃是人對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雙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愛情,心思專一,不肯再愛別人,這就是貞操。貞操是一個‘人’對別一個‘人’的一種態度。因為如此,男子對於女子,也該有同等的態度。若男子不能照樣還敬,他就是不配受這種貞操的待遇。”隨後,魯迅的《我之節烈觀》等文章進一步將這一討論深化。

  1919年4月15日,《新青年》6卷4號在扉頁上以“新青年記者啟事”的名義發佈《女子問題》公告。公告認為,一切社會問題、家族制度問題無不與“女子問題”有關,所以女子問題乃是今日社會的一大重要問題。為了讓男子“越俎代言”的局面成為過去,女子教育、女子職業、結婚、離婚、再醮、姑媳同居、獨身生活、避妊、女子參政、法律上女子權利等,都需要一一重新評估。

  可以説,提倡男女平等、婦女解放是當時的一個大的時代背景,在這樣的“女權”形勢下,具有思想史意義的“她”字呼之欲出。

  第二個背景是,“她”字的提出還與新文化運動興起後大量翻譯外國著作有關。應該説,這也是在“五四”濃厚的開放意識下長成的碩果。早在十九世紀,外國傳教士馬禮遜、羅存德等人就已經意識到了英文he、she、it與漢語的對接問題。早期的白話文,“他”“伊”“他(女)”都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混亂的書寫方式給譯文和白話文創作帶來了諸多不便。

  新文化運動興起之後,大量外國文學作品被譯介到中國。外來語英文中的第三人稱代詞(he、she、it)是分陽性、陰性和中性的,隨著性別不同而用詞有別,但是在翻譯的過程中,這種分別在當時的漢語中卻無法找到相對應的詞彙,“she”和“it”難以對譯。譯文較多的日文也遭遇這種尷尬的情形。

  翻譯作品的驟增也使得第三人稱代詞的使用愈發混亂,因此漢語中的第三人稱代詞亟待規範和豐富。

  在1918年8月之前,劉半農就私下與友人交換過意見,至少周作人就是知情者之一。所以在1918年8月15日的《新青年》5卷2號正值討論男女權利平等的高潮之際,周作人翻譯的瑞典作家August Strindberg的小説《改革》發表了,譯者在譯文前特別加上了一段關於“中國第三人稱”的説明,將劉半農“造‘她’”的大膽構想公之於世。

  當時圍繞“她”字的論爭

  魯迅在《憶劉半農君》一文中説:“他活潑、勇敢,打了幾個大仗。譬如吧,‘她’和‘它’字的創造,就都是的。現在看起來,自然是瑣屑得很,但那是10年前,單是提倡新式標點,就會有一大群人,如喪考‘妣’,恨不得‘食肉寢皮’,所以的確是大仗。”

  周作人在將劉半農的構想公諸於世後,一時引起許多爭議。而提出異議的人中,周作人就是其一。他在《改革》一文的小序中提起劉半農的構想後,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半農想造一個‘她’字,和‘他’字並用,這原是極好;日本用‘彼女’(Kanojo)與‘彼’(Kare)對待,也是近來新造。起初也覺生硬,用慣了就沒有什麼了。現在只怕‘女’旁一個‘也’字,印刷所裏沒有,新鑄許多也為難,所以不能決定用他;姑且用杜撰的法子,在‘他’字下注一個‘女’字來代”。

  周作人認為“她”和“他”並用極好,但又怕印刷廠沒有“她”字的字模,因此文章中凡是要用到“她”字的地方,便在“他”字下注一個“女”字來代替,寫成“他女”,以示區別。為此,他還付諸了實踐,在《新青年》雜誌上翻譯俄國作家列夫托爾斯泰的《空大鼓》、棱羅古勃的《鐵圈》、契訶夫的《可愛的人》以及丹麥作家安徒生的《賣火柴的女兒》,都採用“他女”來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

  對於周作人提出的“他”字下面注“女”的想法,胡適在1919年2月2日的《每週評論》第7號上説:“我不贊成他字下注(女)字的辦法”,但是胡適也不主張用女字旁的“她”,他主張用“那女的”來代指女性,他在翻譯法國作家莫泊桑的小説《弒父之兒》時,就採用了這個用法。而魯迅在此一時期的文學創作時,還是用“伊”字來代指女性。

  除了胡適和魯迅,錢玄同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1919年2月8日,錢玄同致信周作人表示:“你譯小説,于第三身的女性人稱代名詞寫作‘他女’,我想這究竟不甚好,還是讀‘他’一個字的音呢,還是讀‘他女’兩個字的音呢?”

  對此,錢玄同提出了三種辦法:

  一是按照日本譯“彼女”的辦法,直接寫作“他女”二字,用來指女性第三人稱。而如果是男性,則單獨一個“他”字。

  二是相比劉半農造一個“她”字,不如造一個“”字,説文解字當雲,“從女,從它——它,古他字——它亦生聲”,這樣的話,“他”字和“女”字的意思都包括了。

  三是如果中國字不夠的話,就拿別國的字來補。因此,不必造新字,直接寫一個“she”字。或者,對於中國漢語中陽性、陰性、中性三種第三人稱代詞,全部用“he、she、it”來替代。如果不用英文,則用世界語中的“li、si、gi”來代替。

  説完了這三種辦法,錢玄同自己先對這三種辦法進行了分析。

  第一種用“他女”,錢玄同認為不甚妥當,因為日本的“彼女”,意思是“那個女人”,所以于文義上沒有毛病,我們若寫“他女”二字,則有些“不詞”。

  第二種造“”字,錢玄同認為可以用得。但每次要特鑄許多“”字,比較麻煩,在實際操作上或許會有點困難。而且還有一點,原話是:“我們對於漢字既認為不甚適用之物,則添造新字,好像覺得有些無謂。”也就是説,當時錢玄同等人正熱衷於鼓吹廢除漢字,漢字既然都要廢除了,那麼再費力造一個新的漢字,就根本沒什麼必要了。

  第三種直接用英文“she”,對於當時正提倡世界語的錢玄同來説,是比較贊成的。因為在他看來,翻譯的那些小説,原是給青年學生們看的,不是給所謂的“粗識之無”和“灶婢廝養”的人看的。今後正當求學的學生,斷斷沒有不認得外國字的,所以老實用了外國字,一定無礙。而如果是給“粗識之無”以及“灶婢廝養”的人看的,則寫作“他女”,或者也可以按照普通的譯法,把“he”“she”改作“男”“女”。

  1919年2月13日,周作人回信錢玄同,對於“他女”的讀法表示:“我的意思是讀作‘他’,‘女’字只是個符號。我譯《改革》這篇小説時,曾經説明,贊成半農那個‘她’字,因為怕排印為難,所以改作這樣。”

  在將“他女”進行説明後,周作人又對錢玄同的三個辦法進行了點評,針對錢玄同造“”的提議,周作人表示:“我既然將‘她’字分開,寫作‘他女’用了,如用本字,自然沒有不贊成的道理。照你説造一“”字,文字學上的理由更為充足,我也極贊成。但這仍是眼的文字,還有點不足;所以非將他定一個與‘他’字不同的聲音才好。”

  這時的周作人開始搖擺,他再度提出以“伊”字定案:“我又想到古文中有一個‘伊’字,現在除了伊尹、孫洪伊等人名以外,用處很少,在方言裏卻尚有許多留遺的聲音。我們何妨就將這‘伊’字定作第三身女性代名詞,既不必叫印刷局新鑄,聲音與‘他’字又有分別,似乎一舉兩得。”

  2月14日,錢玄同再次致信周作人,表示:“1.我們一面主張限制漢字,一面又來添造新漢字,終覺得有些不對。2.從舊字裏造出新字,這新字又要讀舊字的古音,矯揉造作得太厲害了。3.非添鑄字模不可,恐怕印刷局又要來打麻煩。要免去這三層,則用‘伊’字最好。”最後約定:“我們行文,用定‘他’字代男性,‘伊’字代女性,等到漸漸成了習慣,也覺得彼此決不可通用了。所以我很贊成用‘伊’字的辦法。”

  可以看出,錢玄同與周作人最後商議的是用“伊”代指女性,而並非是劉半農所主張的“她”字。由此來看,《新青年》同仁內部對女性第三人稱代詞的爭議還是很激烈的,劉半農、周作人、胡適、魯迅等人的主張都有差異。

  雖然周作人與錢玄同二人商定用“伊”字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但是“她”卻被當時的部分新青年所接受,並應用到了實際的文學創作之中。

  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康白情、王統照、俞平伯等人。康白情在《社會》一文中直接將“她”設定為主人公,把“她”塑造成了一個內心活躍但是因為社會禮俗的束縛而不能情感外露的婦人。王統照更是直接將“她”字作為自己文章的題目,1919年其在《曙光》雜誌上發表了《她為什麼死?》的文章。該文講述了山東曲阜一個名叫慧如女子的婚姻悲劇,這一主題恰恰就是新文化運動所極力反對的包辦婚姻。此外,1919年12月,俞平伯即將赴英留學時,在其所作《別她》一詩中還以“她”代指祖國。

  五四新文化運動作為“她”産生的時代背景,因此“她”字是尋求婦女解放與評判禮教的有力武器,其實就為“她”字賦予了新的思想內涵。新青年們對於“她”字的使用在文學上的價值不斷地被凸顯出來。而在實際的翻譯活動中,因為需要對譯所以“她”字具有更大的優勢。對於“她”字使用的增加激出了關於“她”字是否適用的爭論。

  當時社會上也展開了關於“她”字的大辯論。我們這裡介紹一位“她”字的堅決反對者,那個人就是寒冰。

  1920年4月3日,《新人》雜誌創刊號刊登了寒冰的《這是劉半農的錯》一文,指名道姓地批評劉半農,將“她”字的創造描述成是畫蛇添足,毫無必要,理由如下:首先,第一、第二人稱的“我”“汝”等字,並沒有陰陽性可分,因此,第三人稱“他”也沒必要加以區分;其次,“她”和“他”字,只能在閱讀時分別,而讀音時並不能區別,所以該字是沒有多少意義的。

  1920年4月,關於“她”字的爭論進入了一個高潮時期,於是在《新人》雜誌第1卷第2期上,主編王無為將發表在《學燈》《新人》等雜誌報刊上關於“她”字的文章,匯總在一起,集中做了一期“‘她’字問題的辯論”,供人們探討。

  針對寒冰廢棄“她”字的理由,孫祖基、鄒政堅、夢沈、大同等人分別從各自的角度進行反駁或質疑。在這場爭論中,寒冰可謂以一敵百,不管別人怎麼反駁,始終堅持一個看法,那就是“她”字無論如何也不能使用。

  此時的劉半農已經在1920年春去英國留學,不過他自己訂了一份《時事新報》,所以對國內關於“她”字的討論也有所了解。當他看到寒冰對他的批評後,心中極其憤慨,説道:“原來我主張造一個‘她’字,我自己並沒有發表過意見,只是周作人先生在他的文章裏提過一提;又因為我自己對於這個字的讀音上,還有些懷疑,所以用的時候也很少(好像是至今還沒有用過,可記不清楚了)可是寒冰君不要説,‘好!給我一罵,他就想抵賴了!’我決不如此怯弱,我至今還是這樣的主張;或者因為寒冰君的一駁;反使我主張更堅。”

  1920年6月6日,劉半農寫成《“她”字問題》一文,並將其寄給上海《時事新報》的副刊《學燈》,只不過直到1920年8月9日才刊出。

  在這篇文章中,劉半農第一次正式提出主張使用“她”字:“一、中國文字中,要不要有一個第三位陰性代詞?二、如其要的,我們能不能就用‘她’字?”

  實際上,從上述的論爭中可以看出,所有參與論爭的人沒有人否認“第三位陰性代詞”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劉半農的第一個要點實際上並不存在辯論的必要。

  而對於這個“第三位陰性代詞”是不是一定要用“她”字,劉半農給出的理由則是“一,若是説,這個字,是從前沒有的,我們不能憑空造得。我説,假使後來的人不能造前人未造的字,為什麼無論那一國的字書,都是隨著年代增加分量,並不要永遠不動呢?二,若是説,這個字,從前就有的,意思可不是這樣講,我們不能妄改古義。我説,我們所作的文章裏,凡是虛字(連代詞也是如此),幾乎十個裏有九個不是古義。三,若是説,這個字自有本音,我們不能改讀作‘他’音。我説,‘她’字應否竟讀為‘他’,下文另有討論”。

  因此,劉半農認為“因為事實上的需要,又因為這一個符號,形式和‘他’字極象,容易辨認,而又有顯然的分別,不至於誤認,所以盡可以用得。”

  寒冰看到劉半農的《“她”字問題》後,當天就寫下來《續論<她字問題>》一文進行回應,並在1920年8月12日刊登于《學燈》上。在這篇文章中,寒冰從幾個方面對劉半農進行針鋒相對的批駁,“造字借字,必須三要素:第一音符,第二便利,第三不勉強”,若按劉半農造字改音的辦法,“她字音不能表字,音符的作用失了;用口讀不得,不便利了;只就譯文的便利,及分為‘強式弱式’兩方面著想,太勉強了”,因此寒冰認為“她字無論如何都是要不得的”。

  1920年的9月4日,劉半農在倫敦創作詩歌《教我如何不想她》,這首詩歌的創作是以其留學英倫為背景的。劉半農將個人的思鄉感情與對祖國的懷念之情編織在一起,寫出了以“她”為物件的情詩。這首詩最初發表在1923年的《晨報副刊》上,詩名叫《情歌》。但這並非是劉半農自己投稿,因為在該詩的“後記”中是署名為“洪熙”,並説道:“我想遠在異邦的劉先生,或者不至於見怪罷”。而這位洪熙儼然對於該詩有自己的理解,其寫道:“這詩的格調意境,在新詩界為不可多得的作品。我自失戀以來,幾乎沒有一日不背誦他。現在特地抄出來發表,介紹給國內的失戀青年。”

  實際上,劉半農還是很“見怪”的,這不是因為洪熙擅自發表他的詩,而是理解錯了其詩的含義。因此,在1926年6月劉半農出版他的白話詩集《揚鞭集》時,將這首詩命名為《教我如何不想她》。顯然,劉半農並不將該詩視為“情詩”,而是將其作為思念祖國的情感表達。

  在這首詩中,劉半農將“她”字貫穿全篇,音律和諧,優美流暢,讓人感覺到原來用這個新“造”的而且引起廣泛爭議的“她”字,也能創作出這麼好的詩歌。英國倫敦的許多留學生都為劉半農的詩所感動,眾生吟誦。後來,主攻語言學的趙元任還專門為這首詩歌譜寫了樂曲。從此,《教我如何不想她》不脛而走,廣為流傳,“她”字也被更多的人熟識和接受。

  “她”字的認同及流行

  在“她”字被認同的過程中,有一個強勁的“對手”,就是“伊”字。前文我們説過,在古代“伊”字也做第三人稱代詞使用,原本在使用上沒有性別上的差異。隨著時間的推移,“伊”字的指代範圍逐漸縮小,在“五四”前後的文學作品中,“伊”專用指女性。

  比如1919年,周作人與錢玄同在通信中約定採用“伊”字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魯迅在1922年寫《吶喊自序》時,也是使用“伊”字。語言學家陳望道也主張採用“伊”,不採用“她”,並且提出了具體理由:“(一)‘她’是新造的字,鉛字盡須新鑄,印刷稍有不便。(二)‘她’讀作‘他’,口裏仍無分別;讀作‘伊’,何如徑用‘伊’。”同時指出採用“伊”字的緣由:“1.‘伊’是原有的字;2.‘伊’同口語‘其’相近;3.將某身身次代名詞縮小範圍,很有歷史上的根據。因此,我就採用‘伊’,不採用‘她’。”

  在1919—1922年間,茅盾、冰心、李大釗、劉大白、黎錦熙等眾多文學界、語言界、輿論界活躍人物也都使用“伊”字。

  劉半農指出:“‘伊’與‘他’聲音是分別得清楚了,卻還有幾處不如‘她’:一、口語中用‘伊’字當第三位代詞的,地域很小,難求普遍;二、‘伊’字的形式,表現女性,沒有‘她’字明白;三、‘伊’字偏近文言,用於白話中,有些不倫不類。所以,最好是就用‘她’字,卻在聲音上略略改變一點。”

  1920年,陳望道、沈玄廬、李漢俊等人開始主張第三人稱代詞分化。劉半農:“我現在還覺得第三位代詞,除‘她’字外,還應當另造一字,以代無生物。”

  “他、她、牠”代詞系統的建立,對“她”字的認同與流行極為重要。

  1921年1月,當時影響力最大的文學刊物之一《小説月報》進行改革,開始引導“她”的潮流。茅盾、冰心、葉聖陶等知名作家都陸續改用“她”字。

  隨著國語運動的不斷發展,“她”字被納入到了國語運動之中。中華書局1923年底出版的《國語普通詞典》中,居然用“她”來解釋“伊”字,從而賦予前者一個更普遍的地位。

  1924年前後,社會上對“她”字的認同明顯增強。魯迅在1924年2月寫的小説《祝福》中,已經使用了“她”字,比如:“大家都叫她祥林嫂;沒問她姓什麼,但中人是衛家山人,既説是鄰居,那大概也就姓衛了。她不很愛説話,別人問了才回答,答的也不多。直到十幾天之後,這才陸續的知道她家裏還有嚴厲的婆婆,一個小叔子,十多歲,能打柴了;她是春天沒了丈夫的;他本來也打柴為生,比她小十歲:大家所知道的就只是這一點。”

  1924年7月,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召開第三屆年會。在“國語教學組”中蔡曉舟提出了“請採用她牠哪等代名詞及形容詞並規定其讀音以改進國語案”。經過討論,最終決議為“‘她’字相當於英文的‘she’,德文的‘sie’,是指第三身的女性代名詞,國音讀作‘一’陰平聲,與第三身男性代名詞。——相當於英文‘he’的‘他’不同、‘他’國音讀作‘ㄊㄚ’陰平聲”。這一讀音是以“趙元任博士的國語留聲機片所發的音為標準”。該決議案最終由中華教育改進社“送到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去請求採入《國音字典》,以資提倡而期普及,並請本社朱經農,陶行知兩先生函約商務印書館《平民千字課》再版時,即採用此等字”。

  20世紀20年代中後期,“她”字在中國開始流行。

  應該説,“她”字的産生其思想內涵經歷了婦女是“被壓迫者”到樹立“獨立女性”的一個歷史的轉變。在這一轉變的過程中,“她”經歷了由形式到內容的中國化,引領了中國新文學的發展,也折射了中國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她”的出現是女性解放、男女平等的思想史上的里程碑。“她”不僅僅是一個字的形式創意問題,可以毫不誇張地説,在“她”身上灌注著生氣淋漓的現代性。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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