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推進“十四五”期間,教師培訓提質增效,助力教師隊伍高質量發展。
文件推進以教師自主學習、系統提升、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國培計劃”改革。
“十四五”期間,實施中西部骨幹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欠發達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骨幹教師、校園長和培訓者深度培訓。實現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師校長能力整體提升。輻射帶動省、市、縣、校級教師培訓,實現教師培訓全覆蓋。
加大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力度
在培訓內容方面,《通知》要求,落實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綜合提升學科育德、教學實施、學生評價和家庭教育指導能力。加大體育、音樂、美術、勞動、科學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力度,提升教師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能力。將國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態教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幼小銜接、少先隊工作、預防校園欺淩等內容納入教師校園長培訓。
推進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
在機制改革方面,《通知》強調要實行分層分類精準培訓,完善線下集中培訓、在線培訓、校本研修融合的混合式培訓,推進教師常態化學習。建立教師自主發展機制,開展教師自主選學試點,建設選學服務平臺,教師自主選擇培訓項目,探索教師自主發展機制。完善學分認定登記制度,強化培訓學分銀行建設,推進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
同時,創新教師發展協同機制。建立師範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學幼兒園協同開展師範生培養、教師專業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的機制,建設國家教師教育改革實驗區。
推動人工智慧與教師培訓融合
《通知》要求,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高校和機構探索“智慧+教師培訓”,建立基於大數據的教師專業發展測量與評估機制,對教師精準測評、指導,實施智慧化、個性化、交互性、伴隨性培訓,形成人工智慧支持教師終身學習、持續發展的機制。
將服務基礎教育教師專業發展作為師範院校評價重要指標
《通知》要求,以市縣教師發展機構為基礎,師範院校為主體,高水平大學、專業機構、優質中小學幼兒園共同參與,建設一大批專業、引領、創新型培訓機構。改進師範院校評價,將服務基礎教育教師專業發展作為重要指標,引導師範院校與中小學幼兒園合作開展教師專業發展模式探索。同時,要完善高校、中小學從事教師培訓工作的人員待遇保障機制。
完善培訓機構資質準入標準
在監管評價方面,《通知》要求通過大數據評估、參訓學員網絡匿名評估、專家抽查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對項目實施過程及成效進行監管評估。完善培訓機構資質準入標準。探索建立項目等級制度,傾斜支持精品項目、淘汰不合格項目。探索週期遴選與免評備案相結合的制度,鼓勵績效考評優良的單位連續承擔同類培訓項目。將具備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培訓過程管理的條件和能力作為培訓機構遴選的重要指標之一。
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通知》還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保障“國培計劃”實施。在地方相關重大教育發展項目中將教師培訓作為資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總臺央視記者 潘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