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24日)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獲悉,全國已建成互聯網醫院1100多家,已有30個省份建立了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
互聯網醫院包括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以及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可為患者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互聯網醫院的診療科目,不得超出所依託的實體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範圍;開展網絡診療的醫生,須具有三年獨立臨床工作經驗。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支持互聯網醫院發展的同時將加強監管。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健全“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堅持線上線下同類服務合理比價的基本原則,將醫藥費納入醫保,實行線上直接結算。
編輯: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