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資本攬入金融牌照 不妨做個價值投資者

2020-07-31 10:12:00來源:證券時報

  入股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股東,有幾個是單純想做一個長期財務投資者的?這似乎代表了外界對民營資本入股金融的普遍警惕看法。

  民營股東出於逐利目的,尤其是一些缺錢、現金流需求巨大的産業資本股東,入股銀行後,大規模關聯交易貸款似乎不可避免,將入股銀行當做撬動數十億乃至數百億資金的杠桿。

  從近年來爆發的中小銀行和信託風險事件,如明天係包商銀行事件、恒豐銀行事件以及上海國之傑安信信託事件等,幾乎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比關聯交易更惡劣的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制亂象。原有的資産負債關係已經較為脆弱,今年在疫情衝擊和經濟下行壓力下,進一步加速了風險暴露,直接導致監管出手處置風險,所帶來的風險之大令外界吃驚。

  在監管趨嚴和民營股東自身出現債務危機背景下,近年來銀行民營股東出現大洗牌現象,也給相應的金融機構帶來了負面影響。要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監管需要持續高壓打擊銀行問題股東,督促銀行優選投資者,加強股東資質和入股資金的審查,確保股東資質和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在入股之後,監管還需要督促銀行自身加強內部治理,優化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治理機制,股東依法依規參與公司治理,彌補金融機構內部治理的漏洞和短板,減少大股東的直接干預。

  回到銀行自身,銀行具有外部聯接性強、財務杠桿率高等特徵,與一般的工商企業大不相同,對股東的自律要求也較高。因此,就銀行股東而言,不管是政府、國企還是民營企業,至少在入股銀行之前,就應該端正投資目的,投資銀行不是為了自身得到一個資金源源不斷的融資平臺,而應該注重長遠發展,充實商業銀行資本,在業務、技術以及資源方面進一步助推銀行健康穩健發展,做一個銀行的價值投資者和呵護者。

  近年來,隨著産業升級和銀行進一步向數字化轉型,擁有雄厚資本和科技優勢的互聯網科技企業成為入股銀行的新興力量。傳統銀行與互聯網科技企業放在一起,尤其是對於迫切需要加快零售轉型的銀行而言,想象空間巨大,互聯網科技企業能夠在獲客、風控和場景方面賦能銀行,助推中小銀行零售轉型,優化業務結構,改變對公過度依賴的情況。

  不過,從另一方面而言,互聯網科技企業更為開放,依靠技術手段後,快速做大規模放量增長的衝動依舊存在,因此引入包括科技企業等新股東後,中小銀行依然需要時刻堅守“底線意識”,摒棄盲目追求速度和規模的發展理念,借助技術優勢進一步了解原有客戶,深耕地方資源,回歸本源,進一步做好下沉服務,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記者 胡飛軍)

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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