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 張林虎 攝
“考慮原預案藍色預警只有建議性減排措施,減排實際效果並不明顯,本次預案修訂取消了藍色預警,由原四級預警調整為現在的三級預警,實現了國家、自治區、盟市預警和防控等級協調一致。”15日,在《內蒙古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版)》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內蒙古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張樹禮如是説。
據張樹禮介紹,按照內蒙古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當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達到200時為重度污染,當預測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並將持續2天或48小時及以上時,即觸發啟動黃色預警,並跟進實施Ⅲ級應急防控。當空氣污染程度越來越嚴重時,預警等級會升級,升級為橙色、紅色預警,相應採取更嚴格的Ⅱ級、Ⅰ級應急防控措施。
本次預案修訂增設3個污染控制區,將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和準格爾旗劃定為一個污染控制區,將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劃定為另一個污染控制區,當三個及以上相鄰盟市達到預警啟動條件時,也視同為一個污染控制區,實行區域預警應急統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預案修訂明確要求各盟市制定“一城一案”、各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現所有涉氣企業(工程)全部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實施清單化管理。在應急防控期間,列入清單內的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執行應急減排措施,每個環節、每個步驟都要落實到位,必須達到減排比例要求。(完)(記者 張林虎)
編輯: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