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全國統籌漸行漸近

2020-01-03 09:52:00來源:第一財經

  目前13個省份已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將在全國全面建立起更加規範的省級統籌制度,這些都為推進實現全國統籌奠定了堅實基礎。

  曠日持久的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將於2020年迎來轉捩點,隨著越來越多省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全國統籌漸行漸進。

  在過去兩個月間,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多次出現在中央最高的文件之中。包括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家主席習近平2019年12月16日在第24期《求是》雜誌的發文。

  人社部部長張紀南近日接受官方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13個省份已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將在全國全面建立起更加規範的省級統籌制度。這些都為推進實現全國統籌奠定了堅實基礎。

  各省養老負擔苦樂不均

  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加快落實社保轉移接續制度。

  張紀南表示,決定提出了一系列社會保障方面的重點舉措。其中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將從體制機制上進一步增強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這是一項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重大措施。

  華中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孫永勇對第一財經稱,上世紀90年代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之初,由於當時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差異巨大,為了新制度更好地推行,所以新制度從縣(市)統籌起步。

  孫永勇稱,事實上,起步沒多久,提高統籌層次問題就被提出來了,但提高統籌層次問題在當時看上去還不是那麼緊迫。後來,主要是隨著勞動力異地流動帶來的社會保障權益攜帶等問題日益受到重視,提高統籌層次的工作又被強調,從而推動了從縣(市)統籌向省級統籌的過渡。

  然而,真正讓決策層下決心來推進省級統籌乃至全國統籌的事件是2010年前後,一些省份開始出現收不抵支,接下來收不抵支的省份不斷增多。

  《2018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51168億元,基金支出44645億元。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0901億元。

  雖然從全國來看累計結存已經超過了5萬億,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但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差距懸殊,有些地區的盈餘規模越來越大,而部分地區陸續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

  根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披露的2017年數據,全國共有6個省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處於當期“收不抵支”,即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湖北和青海。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省份,僅廣東和北京兩地的基金累計結余就佔到了全國總量的30%以上,而黑龍江則出現了累計結余耗盡的問題。

  省際之間養老負擔苦樂不均的現狀凸顯了養老保險基金在全國範圍內統籌調劑使用的緊迫性。於是,在很多省份還沒有真正實現省級統籌的情況下,全國統籌被提上了重要議事日程。

  13省市實現真正省級統籌

  在2018年6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推出之際,人社部就要求各地要加快推進省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2020年全面實現省級統籌,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打好基礎。

  張紀南表示,養老保險提高統籌層次的最終目標是推動實現以統一全國費率和基金收支管理為核心、以信息系統和經辦管理服務全國一體化為依託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促進養老保險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他稱,目前13個省份已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將在全國全面建立起更加規範的省級統籌制度。這些都為推進實現全國統籌奠定了堅實基礎。

  與以往省級調劑金層面的“偽”省級統籌不同,這13個省份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即在省級層面上實現了統收統支,即繳費由省政府來管理,所有參保人的退休金也由省政府發放。

  2019年以來,人社部門進一步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調整繳費基數政策的同時,正在積極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廣東省從6月1日,湖南省從7月1日開始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安徽省政府日前也下發通知,將於2020年實現省級統籌。

  安徽的通知稱,到2020年底前,實現以養老保險政策統一為基礎、以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核心、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信息系統和經辦管理為依託、以基金監督為保障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孫永勇表示,除了實現統收統支的省份之外,其他省份都建立了省級調劑制度,雖然從省級調劑制度走向統收統支有一定的難度,但如果中央強力推行,在2020年之前是可以全部實現省級統籌的。因為國家推進省級統籌工作已經開展了很多年,積累了很多經驗,而且已經實現省級統收統支的省份,也可以為其他省份提供經驗。

  全國統籌箭在弦上

  養老保險走向全國統籌的大方向已經明確,即在實現省級統籌的基礎上,以中央調劑制度為過渡措施,最終實現以統一全國費率和基金收支管理為核心的全國統籌制度。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意義已經不局限于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本身,更將有助於建立全國統一的要素市場,推動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推動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佈局》一文提出,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對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企業間公平競爭和勞動力自由流動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第一財經稱,中央決心加速推進全國統籌並實現全國範圍內的制度統一,這不僅僅是應對養老保險制度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更重要的是實現三大功能,即市場統一、競爭公平和要素自由流動,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條件,是確保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必要條件。

  孫永勇認為,提供統籌層次不能停留在省級統籌,必須走向全國統籌,否則不利於省際之間的公平競爭。經濟發達地區之所以比其他地區更為發達,有著各種各樣的原因,包括國家政策傾斜,也包括其他地區人才和年輕勞動力流入。在這種情況下,堅持省級統籌,不僅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在全國範圍內分散人口老齡化風險。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曾表示,真正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應該實現基礎養老金在中央層面大收大支,繳費由中央政府來管理,支出兜底也由中央政府來管理。

  提高統籌層次意味著養老保險的事權要上移。張紀南認為,四中全會決定在健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體制機制中也創造性地首次提出,適當加強中央在養老保險方面的事權,減少並規範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這進一步明確了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基本要求。

  然而,在現實中要一步到位實現全國統籌並不容易。張盈華稱,全國統籌面臨最大的“治理”風險是,只強調公平、互濟,地方政府沒有動力推動足額徵收;制度激勵性弱,參保人員缺少動力去監督用人單位是否足額繳費;稅務部門雖有徵收力度,也無法囊括所有靈活就業人員或非納稅從業人員的徵繳;納稅體系尤其是個稅體系還有待完善。

  郭晉暉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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