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舉行記者會公佈,台灣新增7例新冠肺炎確診個案(3男4女),均為境外輸入,發病前活動國家為美國(6人)及英國(1人)。
至此,台灣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累計329例,分別為283例境外輸入及46例本土病例,確診個案中5人死亡。
隨著島內外疫情形勢日趨嚴峻,為降低感染風險,避免4月2日開始的4天清明小長假成為島內疫情“破口”,各部門接連出臺舉措,防疫升級。
臺交通事務主管部門規定,臺鐵、高鐵、航空站、島內主幹道服務區及郵局4月1日起實施體溫量測,額溫2次達37.5攝氏度、耳溫達38攝氏度,可拒載並禁止進入,同時要求乘客戴口罩。量體溫、戴口罩措施具有強制性,不配合者將依法開罰。
臺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重申,依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罰款;居家檢疫者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1萬至15萬元罰款;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款。截至目前,臺各縣市已開罰318人,罰款金額達2714.8萬元。
指揮中心還決定,為加強疑似病例的篩檢,放寬社區採檢條件,擴大採檢對象,只要經醫師臨床研判有必要,都可依社區監測流程進行通報並採檢一次檢體送驗。指揮中心並提醒,無需住院的新冠肺炎通報個案及社區採檢個案,採檢返家後,于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應繼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滿14天。
為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制定並於當天公佈“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分柔性勸説、強制處分兩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距離。非特定人場所,人與人之間社交距離,在室內保持1.5米、室外保持1米以上。指揮中心稱,若特殊狀況無法達到,須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