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報道,台灣內政主管部門9日修正發佈施行所謂“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提高邀請大陸人士來臺專業交流的門檻”。
此次修正將社團法人、人民團體、寺廟、教會(堂)等邀請單位,代申請大陸人士來臺“短期專業交流”的資格,由原規定邀請單位應“依法”設立1年以上,修正為3年以上;並須檢附立案或登記滿3年證明複印件,及近3年會務(含預、決算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文件,“以健全人流安全管理”。
對於民進黨當局提高所謂“大陸人士來臺交流門檻”,有島內網友諷刺:台灣有什麼讓大陸想來交流的?從科技到經濟再到疫苗,樣樣不如人家,人家有什麼想要來台灣交流的?還提高限制?
還有網友直言,“台灣疫苗施打(接種)率這麼低,還輸出陽性病例去大陸,不用你提高門檻,人家現在根本是不敢來”。(環球網)
編輯: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