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文完善反洗錢監管工作 非銀行支付機構等納入反洗錢監管

2021-04-17 10:52:00來源:新華網

  中國人民銀行16日公佈消息稱,日前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並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等將納入反洗錢監管。

  近年來,反洗錢領域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人民銀行日前印發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強調基於對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情況,採取不同的反洗錢監管措施。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要求金融機構應當開展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政策;明確金融機構反洗錢組織機構、人力資源保障、反洗錢信息系統、反洗錢審計機制等要求;明確金融機構對境外分支機構的管理要求。

  在優化反洗錢監管措施和手段的同時,辦法還完善了反洗錢監管對象範圍。在適用範圍中增加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機構類型。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2019年國際反洗錢評估總體認可我國反洗錢工作取得的進展,但也指出我國反洗錢工作存在不足。進一步完善我國反洗錢監管制度,明確對金融機構的相關要求,有利於做好國際評估後續整改工作,督促金融機構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

  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做好辦法的落地實施工作,督促金融機構不斷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規範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履職行為,切實做好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控工作。

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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