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醫療費誰墊付?兩部委發文破解救治難題

2020-07-18 09:17:00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7月17日,記者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獲悉,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醫聯動救援救治長效機制的通知》,要求醫療機構要積極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治療。因交通事故産生的醫療費用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的,公安交管部門通知保險公司依法支付或墊付;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搶救費,公安交管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按照規定及時墊付;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近年來,我國道路交通持續快速發展,機動化進程不斷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多發易發,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據統計,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當場死亡的佔20.8%,未當場死亡但在救護人員到達之前死亡的佔27.2%,搶救無效死亡的佔52%,事故傷員死亡率和死傷比較高,相當比例交通事故傷員因貽誤救治時機而死亡。

  《通知》要求,加強對警醫聯動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警醫聯合接處警機制,加大救護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保障力度,聯合推進“122”“120”聯動接警機制建設,通過設立聯合接警席位、開通三方通話等方式,實現警醫聯合接警、統一布警、同步出警,縮短院前醫療急救反應時間。

  《通知》指出,要探索完善“空地一體化”救援救治模式,充分發揮通用航空在醫療救護領域的作用,健全完善空中救援與地面救援互補的立體化救援救治體系。鼓勵高速公路、偏遠地區使用直升飛機救治急重傷員,群死群傷事故優先選用直升機救援,破解救助距離過長、交通不暢、難以及時施救等難題。(記者 姬薇)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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