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多而不強 以數量“撐門面”等成突出問題

2020-07-18 09:15:00來源:光明日報

  疫情並沒有阻擋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今年上半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68.3萬件,共授權發明專利21.7萬件。截至今年6月底,我國(不含港澳臺)發明專利有效量199.6萬件,每萬人擁有14.3件發明專利。這是7月9日國家知識産權局通報的上半年專利統計數據。

  依法加強知識産權保護,更好發揮知識産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關鍵性作用,已成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近日,在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二審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就我國專利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展開討論,求解我國專利多而不強問題。

  邁向專利強國,重在提高專利質量

  國家知識産權局公佈的數據顯示,上半年,我國國內三種類型專利(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量為219.5萬件。

  專利申請量每年超百萬且連年增加,專利授權數字亦水漲船高。從2011年起,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專利大國。2019年底,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銳評價:“中國知識産權發展是一個了不起的故事,是一段非常了不起的旅程,我們應該承認這一點。”

  頭頂世界第一專利大國的光環,但不得不承認,我國並非專利強國。含金量最高的發明專利佔比不高,關鍵技術和核心領域經常被“卡脖子”。如何提高專利質量,成了專利法修法中討論較多的話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明春反映,目前各級地方政府補貼專利申請費門檻低,鼓勵數量導向鮮明,而提高專利質量和成果轉換的導向和激勵卻不明顯。“當然,我們總體上還在‘追趕’中,只有局部有‘並跑’和‘領跑’的情況。”朱明春建議,在鼓勵質量提高和成果轉化上多做一些工作。

  “關鍵産業和核心技術領域專利佔有率低、專利維持時間短,這可能會阻礙我國企業參與競爭、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杜玉波建議在這次修法中通過進一步完善我國專利授權確權制度的方式來提高專利質量。

  仲介代理“野蠻生長”,該“修剪修剪”了

  循著一句“專利制度是給天才之火加上利潤之油”的廣告語,記者點擊進入一家專利代理機構網站。185元的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網站顯示代理費要5000元以上。若是單位申請,則是6560元起。

  打開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電子申請有9個流程,內容繁瑣。申請專利需要按格式填表,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於是,很多科研人員選擇請仲介和代理機構申請。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烏日圖調研發現,圍繞專利的申請産生的行政性收費和代理機構收取的代理費、仲介費,存在收費項目多、收費標準高、收費行為不規範的問題。“現在一些專利申請程序中,代理和仲介成了必經環節。這是極不正常的行為。另外,在專利申請的總費用中,代理費超過申請費,這也是不應該的。”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玲也提到,如今“專門有一些機構和個人一天到晚圍繞教授、專業人士不停地打電話跟蹤,要到信息後去包裝,拿專利”。此舉在某種程度上擾亂了正常的科研創新秩序。

  對此,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在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中加強對專利仲介機構資質的審查、管理和監督,清理整頓專利代理機構。

  發明≠證書,警惕“為專利而專利”

  2019年度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在被抽查的46.41萬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效發明專利中,僅3.88萬件發生過轉讓或許可,大部分專利處於閒置狀態或者直接被放棄。

  轉化利用率低,是知識産權領域的“難言之隱”。國家知識産權局數據顯示,2019年國內有效專利許可率為6.1%。此外,專利持續時間短,放棄率居高不下。

  “現在專利的數目增加很快,尤其是實用新型專利,有不少專利申請以後,甚至在專利授權以後,專利申請人就直接放棄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靜海認為,這説明“這些專利本身就沒什麼用處,這也是我國專利轉讓率低的原因”。

  審查人花了很大精力,專利權人花費很多費用,結果卻是剛授權就放棄了。為何會如此?李靜海坦言:“就像發表文章一樣,申請人只追求數量。一些機構憑專利申請多少,對研究人員進行評價。”

  有的企業將專利申請作為提高上市公司知識産權價值評估的一個重要籌碼;部分高校或科研機構靠專利申請撐門面;有的個人將專利作為職稱評價加分的籌碼,通過專利撈取名利……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殷方龍也表示:“每年上百萬的申請專利,有的不是為了實際運用而發明,而是為了專利而專利。”針對這些情況,他建議嚴格專利審批,把徒有虛名、沒有價值的所謂的發明擋在專利之外,提高專利的實際含金量和實用性。

  “專利不僅是獲得了一個證書,放在一個專利知識庫裏,實際上是要為人類創造價值、為人類造福。”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世明表示:“我們有很多聽起來、看起來很好甚至獨一無二的發明專利,但老是高高在上、落不了地,成了‘紙上談兵’。國家和政府要加大力度,強力刺激專利效能轉化。”

  法律“加持”,助力專利從實驗室走向市場

  一直以來,在科技成果與産業化之間存在著一條被稱為“死亡之谷”的鴻溝,阻礙著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的轉化。

  科技人員擅長研發的前端工作,而産品開發和産業化生産後續工作也很繁重,他們卻不適合介入;而企業有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本能,不願承擔科技成果應用的諸多風險,這就造成了一段科研成果轉化的中空地帶,在從實驗室到市場的路途上,被埋沒在“死亡之谷”中的成果絕非少數。

  為什麼大量創新成果轉化效率很低,而科研人員依舊不願將科技成果放到仲介機構孵化發展?“因為一旦放手,經過兩三個環節,他的知識産權就流失了。”全國人大代表黃政仁道出個中原委。“在‘死亡之谷’中死亡的科技成果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這些發明創造的技術秘密得不到保護。作為專利的擁有者,技術秘密的‘母親’捨不得把自己的孩子放出去,只能從頭到尾慢慢培育,慢慢産業化。”

  如何助力專利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為專利轉化保駕護航?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專利法修法方面紛紛支招——

  進一步加大對侵犯專利權的賠償力度。現行法律對侵害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産權規定的損害賠償額低,不少企業常常贏了官司輸了錢,創新熱情和維權熱情都受打擊。

  對專利“間接侵權”予以打擊,強化對創新主體的保護。目前專利法僅規定了專利直接侵權,現實中還存在不少針對專利技術方案中的某些重要部分,進行侵權牟利的“擦邊球”行為。

  進一步加強失信行為聯合懲戒。2018年11月,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知識産權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對知識産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將6類知識産權領域中的嚴重失信行為納入聯合懲戒範圍。今後應明確具有知識産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人員,在金融活動、社會保障、認證支持、科研招聘、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等方面受到限制。(本報記者 劉華東)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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