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宣佈,2021年3月1日起,持有居留證的大陸、港澳及外籍人士均可入境台灣。
“指揮中心”表示,大陸、港澳籍人士除持有居留證外,可入境的條件還包括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台灣居民的大陸及港澳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境外人士的大陸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台灣當局教育事務主管部門許可的學生、經台灣當局衛生福利事務主管部門同意的境外醫療人員等。
對於無居留證的外籍人士,除觀光和一般社會訪問外,需向相關部門申請特別許可。台灣桃園機場亦將開放轉機。
上述政策生效時間均為入境者啟程地今年3月1日零時。
“指揮中心”當日還表示,台灣新增4例境外移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全臺累計確診947例。
編輯:姚思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