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福建省臺港澳辦獲悉,“26條措施”已有19條在福建形成實踐基礎和具體案例,在台企幫扶、台胞生活便利、貨品通關等方面都取得實效,全省已有超過200戶台胞家庭申請公租房併入住。
“26條措施”中的第18條提出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在購房資格方面可享同等待遇,目前福建全省各地市均已落實,今年已有762人次台胞在閩購買商品房,203戶台胞家庭申請公租房併入住。台胞職稱評定方面,福建引進的台灣全職教師聘任副高級職稱及以上者佔比超過一半。
在台商台胞子女就學方面,在閩高中就讀的台胞子女,可參加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職院校入學考試;同時面向台生擴大招生,目前已有13所高校具備招收台灣學生資格,累計招收台灣學生6750人。2018年以來,已向383名在閩高校就讀的優秀台生頒發獎學金。
在幫扶台企方面,第1條提出的台企可參與建設“四個中心”,福建已在六和機械、東南汽車等台企設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在東南汽車、建霖等台企設立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第6條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設立台資新型金融組織,福建已在龍岩市設立龍臺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對於第7條提出的支持台企增加投資,福建省今年已給予台企合計2100萬元人民幣的增資獎勵。此外,福建省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已為台企累計提供近百億美元出口業務風險保障。
在貨品通關與行業標準方面,第11條提出台灣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福建目前已有15家台灣食品生産企業取得“源頭管理、口岸驗放”實施資質,通過該模式累計入境貨物超過1.4萬噸。
福建省臺港澳辦副主任鐘志剛表示,“26條措施”出臺正當其時,是對“31條措施”實施的新拓展、新帶動,福建省將貫徹落實“26條措施”當作重要任務加以推動。(記者 李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