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談“996”:過勞超時工作違法,強迫和自願是分界線

2019-05-07 14:15:00來源:你好台灣網

  日前,“996”的説法在網上引發熱議。所謂“996”就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週工作六天,這樣一種工作方式也得到了馬雲等投資界大佬的支持。但實際工作人員的反彈還是比較大,認為這可能會影響自己的休息權等。這樣的爭論其實也反映了當下年輕人的一種普遍想法。

  在台灣,年輕人過勞現象其實也非常嚴重。像所謂的“996”明顯已經違反了大陸的《勞動法》,如果放在台灣,也是違反了台灣的《勞動基準法》。對線上勞工來説,一天工作12小時,一週工作六天,篤定會對身心造成嚴重的傷害。一個人活在世上,他要的不只是一種物質生活的滿足,他追求的是一種自己可以有充分的休閒,自己能夠享受快樂的家庭,自己能夠充實自我,這是大家追尋的目標。

  強迫和自願是996很重要的一個分界線。勞工為了自己的生活需求需要超額工作,需要加班,只要他是自願的,而企業也願意給加班,並依照法律支付比正常工作更高的加班費,這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企業主逼迫勞工超時工作,而且還利用輿論來製造一種所謂超時工作的合理性,甚至刻意地將996與所謂的勤奮工作畫上等號,這其實是非常荒謬的,是偷換概念的一種做法。過勞超時工作是完全不對,完全不合理的,也違反了社會主義的基本精神。

  五一勞動節的來歷其實恰恰是美國在1877年的時候,全美工人總罷工就是為了爭取今天看來是一個勞動者最基本的的權利——八小時工作制,在這種資源的基礎上,給予經濟和相應的心理補償,再來談加班,可能會更實際一點。(根據5月1日中華之聲《兩岸開講》欄目整理 時事評論員 邱毅)(編輯 魏倩)

編輯: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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